毒贩辩称:3万颗麻古我自己吃
六毒贩跨国贩运海洛因12公斤、麻古6万颗;两主犯庭上互推责任
本报讯 (记者 杨野)“这些毒品是替董林强卖的。”“我只是替老大和刘绍波跑腿。”昨日,因涉嫌走私、运输、贩卖毒品罪,6名毒贩在一中院受审,两名主犯刘绍波、董林强在庭上互相推脱责任。
购买货车跨国贩毒
检方指控,今年1月,一直住在缅甸的贵州人董林强,应重庆沙区人刘绍波邀约来到重庆,随同唐某、艾某购买货车并进行了改装。2月中旬,刘绍波、董林强、艾某以及李某驱车前往缅甸,艾、李两人驾驶货车。他们以购买香蕉做掩护,将海洛因6公斤、麻古6万颗偷运到重庆,其中3万颗麻古藏匿在万某处,其余全部卖了。
3月,由董林强出资55万、万某借给刘绍波45万,再次购买6公斤海洛因,刘绍波3人运毒回重庆时在云南境内落网。其后,董林强被缅甸警方抓捕,并移交回国。事后,重庆警方在万某住处查获麻古3万颗。
两主犯互相推责任
庭上,主犯刘绍波对指控的罪名没有意见。但他辩称:“毒品是替董林强卖的,我没有贩毒,只是帮忙。”
在被问及“存放在万某处的3万颗麻古作何用”时,刘绍波满不在乎地说:“我自己吃噻。”
随后,主犯董林强被单独押进法庭。他在这六名被告中,算是一名“外人”,除与刘绍波认识外,其余的人他都不认识。他将责任全部推给了刘绍波。
他称:“毒品来自缅甸一个姓李的老大那里,海洛因和麻古是刘绍波直接出面与老大谈的,我仅跑腿而已。”董林强称,他是在被抓以后才得知做的是贩毒生意。
艾某、李某庭上也辩称,他们并不知道所开货车内藏有毒品。
昨日庭上,因6被告的辩解与在公安机关时所作笔录存在许多分歧,时至下午4点法庭调查还未结束。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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