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香港11月4日电 声称曾任国家体操教练的荃湾区瑜伽中心导师,藉教授气功及帮忙“打通经脉”等为名,对4名女学员大肆非礼,他早前受审后于区院被裁定10项非礼罪成,昨被判囚3年9个月。法官斥被告违反学员对他的诚信,犯案行为可耻,被告则于判刑前一度激动呜咽。
法官郭启安判刑时,认为被告文锋由案发至今未有丝毫悔意,仍然为犯罪作出辩解,其妻也透露,推测丈夫或遭同业抹黑。但郭官斥责被告分别对事主进行2至3次的侵犯,程度愈趋严重,其中一位当时只有15岁,行为可耻,更严重违反学员及家长的信任,被告不认罪,又需事主忆述不快遭遇,遂没有理据将所有控罪的刑期同期执行。
辩方昨求情时指出,被告于内地曾任国家体操教练及省队体操员,80年代来港后,也曾到康体署教授体操,后得资助开设涉案瑜伽中心,至今已20多年,期间不遗余力推动荃湾区的运动活动,备受外届赞赏,并深受学生的爱戴,而定罪已摧毁他的事业与家庭。案情指出,于2006年7月1日至去年5月30日,被告在荃湾南丰中心瑜伽学校教授期间,非礼4名分别为学生及见习空姐的学员,先后藉词拉筋、教授气功及帮忙“打通经脉”,进行非礼。其后有女学员不甘受辱,联同其它被侵犯事主报警将被告拘捕。(李海元)
(责任编辑: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