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电视纪录片是一种艺术地展现真实场景纪实性的节目形态。纪录片的第一生命是真实。真实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即客观真实和主观真实。电视纪录片编导的情节与细节意识是一部电视纪录片成功与否的关键。
纪录片的情节即生活的戏剧性,是生活矛盾和冲突的客观记录与反映,是纪录片的骨架。
纪录片的细节是亮点,是纪录片的血肉。纪录片细节的表现靠现场捕捉,纪录片情节的表现靠剪辑取舍。
细节是情节的具体表现形式,情节是细节的依附载体,在任何一部纪录片中,都是情节与细节并存的。细节尤其表现纪录片的真实,情节重点展现纪录片的结构、节奏和悬念。情节与细节在创作中要相得益彰,相映成辉,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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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纪录片是真实的电视艺术
电视纪录片是一种艺术地展现真实场景、运用纪实手法拍摄制作的电视节目形态。它通过调动多种电视手段,多角度地纵深挖掘生活素材,通过纪实的“真”来表现生活中的美或丑,藉以给观众提供一个评价生活的基点,一种真实的人生体验,一种强烈的情感共鸣。我们在选择并真实记录下现实生活的时候,通常要选择能够表现事物本质特征的反映,而这些事物本质特征又怎样通过我们的镜头表现出来,就要通过编导对生活的观察、思考、过滤,抓取感动人的情节与细节,通过对情节、细节的展现,来体现编导所要表达的主题。因此,电视纪录片编导的情节与细节意识是一部电视纪录片成功与否的关键。
纪录片的第一生命是真实。所谓真实性,即电视纪录片是非虚构的,客观真实是纪录片创作的基本原则。尽管不排除编导拍摄前的策划、拍摄中的取舍,也允许编导的主观介入和感情的渗透,但必须以客观的视点拍摄,看待生活中的人与事。纪录片要达到感动人的境界,就要原始于真实的生活,从真实的生活中取材,记录生活中感动人的故事和细节,来表现纪录片的本质特征真实性。
纪录片中的真实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即客观真实和主观真实。所谓客观真实,就是说,纪录片中传递的信息必须是真实的,时间、地点、人物,以及事件的来龙去脉必须准确无误。客观真实又包括形式的"真"和意义的“真”。作为一种传播形态,纪录片满足了人们观照自我、心灵沟通和文化交流的需求,具有传递信息、满足观众的求知欲的功能,节目信息的真实与否直接影响到观众对于节目的接受。摄影界有一句话:“画得再好也是假的,拍得再差也是真的”。由此不难看出具有相同表现手段和相似达意功能的纪录片,其真实性从本质上讲是客观不容改变的。
一部纪录片无论拍得如何,当电视画面出现在观众面前,由于摄影艺术的特性,人们的视觉感官感受到的必然是某种真实的东西(排除视觉幻象)。但是,观众看到的这些场景和人物活动只能算是表现形式上的“真”,只是记录下来的历史瞬间和影像,要使观众信服记录下来的真实,就必须通过编导意识在拍摄过程中的作用,记录细小的、符合生活逻辑和人们的思维逻辑的细节,以达到真实性印证与传达的效果。
作者为 浙江传媒学院电视艺术系舟山东路校区广播电视06编导本科班 (来源:人民网-传媒频道)
(责任编辑: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