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堵牛奶入涌再发紧急通知通知今日公布,以规范垃圾运输和处置
本报今天消息 记者张小磊报道:广州市市容环卫局今天发出《关于规范生活垃圾运输、处置管理的紧急通知》(穗容环〔2008〕131号),对规范生活垃圾运输和处置管理的相关问题作出了四点规定。
一、严格执行《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二条规定:“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居民生活垃圾的运输及处理,带有病毒、病菌放射性物质和其他致病的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弃物或垃圾,应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登记并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混入生活垃圾中倾倒。”
二、非生活垃圾的进场,必须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管理的通知》。垃圾产生单位必须提供书面申请、垃圾无毒无害检测报告等相关材料,并经市(区)市容环卫局审核后,方可运输、入场。未经批准各运输单位不得自行运输非生活垃圾,各处理场(厂)不得自行处置非生活垃圾。
三、市(区)市容环卫局严格审核非生活垃圾的运输和处置申请,加强对垃圾运输规范作业的监管,杜绝违规作业现象。
四、各运输单位立即组织对司机和装运工人进行教育,不得私自装运非生活垃圾,发现非生活垃圾混入生活垃圾倾倒的情况,要立即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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