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市蔡甸区政协原副主席郭正安涉嫌受贿33万多元受审 新华网武汉11月4日电 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政协原副主席、蔡甸区建设局原局长郭正安因涉嫌受贿33万多元,3日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据《长江日报》报道,检方指控,2004年至2008年,郭正安在担任蔡甸区建设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为多家工程建设公司谋取利益。
2004年9月至2005年11月,一家房地产公司总经理姚某为开发蔡甸区某处商品房,先后3次向郭送去“好处费”3.5万元;2006年12月至2007年12月,郭又接受某市政公司总经理肖某的贿赂11.5万元,帮其承揽蔡甸区部分道牌工程。4年间,郭正安共20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财物总计33万多元,其中17笔发生在办公室。案发后,郭退回赃款26万元。
庭审中,郭正安对检方指控的罪名不持异议,但称部分财物乃“人情往来”,对方办红白喜事时,自己也曾回送过。
郭正安的代理律师辩称,郭在2008年3月14日接到武汉市反贪局调查时,如实交代了收受贿赂的事实,根据相关司法条例应认定归案前有自首情节。
法庭将择日宣判此案。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