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换石油”合同月内签署
本报记者 李明三 北京报道
本报记者独家获悉,在中俄能源协议基础上,俄罗斯石油公司、俄罗斯管道运输公司近期将与中方金融机构签订石油供应与管道建设的贷款合同。
这些合同包括:中方金融机构与俄罗斯石油公司150亿美元贷款协议、与俄罗斯管道运输公司100亿美元贷款协议,中石油与俄罗斯管道运输公司的中国支线建设协议。其间,中俄还将签署两国石油长期贸易合同。
据中石油方面知情人士透露,包括上述协议在内,一共有10多个相关合同都将在本月25日前签订。
目前中俄有关人员还在就合同细节做进一步磋商,主要涉及到贷款利率问题,俄方有“非市场化的要求”(采用固定贷款利率),而中方坚持要按市场经济原则(随行就市)来操作。
在石油定价方面,俄方在远东管道建成运行后,有可能在太平洋沿岸成立石油交易中心,而对中国的石油定价,将以太平洋沿岸价为基准。
双方已经商定,俄远东管道一期、中国支线以及中国境内980公里石油管道,都要在今后14个月内全部完成建设工程。来源:南方报业传媒集团-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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