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秀生
去年8月,贵州水城县陡箐乡男子代天云被人杀害,他五个哥哥因不满警方反应迟钝,决定自己追查凶手。一年多来,他们奔走一万多公里,日前将杀人嫌犯抓获。对此,当地警方称“这种行为违法”。(11月4日《齐鲁晚报》)
警方的理由是“追捕嫌犯是警方的事”。
从法理上说,这话没错,而且它暗含一个前提:警察尽职尽责,充分履行打击犯罪、维护治安的职能,因此无需老百姓越俎代庖。
水城县警方显然没做到这一点。报道说,代家五个哥哥锁定嫌犯行踪,马上报警,结果等警方来时,杀人嫌犯却溜之大吉。然后他们又等了警方两三个月,案件依然没有进展。
当地警方如此的行动效率,不仅说不上“尽职尽责”,反而有不作为嫌疑。凡此种种,导致代家五个哥哥决定自己追凶。
所以,即使他们行为“违法”,也是警方的不作为在先。之前他们充分尊重“追捕嫌犯是警方的事”,得到的却是警方不见动静、嫌犯逍遥法外这一现实。此情此景,当地警方是不是得自我检讨:是谁让他们踏上万里追凶的自我救济之路的?
五个农民没有任何现代刑侦的能力与手段,凭的只是兄弟情深的一腔热情,用的是挨家挨户打听的笨办法,最后居然抓住嫌犯。这个传奇与其说是对他们意志力的赞扬,不如说是对水城县警方的嘲讽———农民都破得了的案,他们破不了?
非不能,乃不为也。一个农民被杀微不足道,它没有上级领导批示,没有重金许诺,也没有舆论高度关注,警方怎可能像五个哥哥那样不辞辛苦?就连水城县公安局负责人也不得不承认:“大家积极性可能不是那么高。”
委婉的说辞道出了问题实质,该案的破与不破,与当地警方的利益没有必然联系,激发不出“积极性”,自然能拖就拖。而等五个农民抓住嫌犯,因涉及警方脸面,便搬出“违法”论,以掩饰自己的失职。
这犹如一出讽刺小品,凸显一些警方不作为导致的“警察不在场”状态———警察惰性滋生,不忠于职守,又不许百姓自救行为,保一方平安的警方职能犹如陷入真空,只见警察,却不见警察职责的兑现,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托于谁?
(责任编辑:杨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