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永成帮陈水扁 诈领数千万元机要费
台海网11月5日讯 八月十六日特侦组查扣扁家帐房陈镇慧的电脑资料,清楚记载陈水扁私用“国务机要费”的帐目,显示马永成知情;特侦组最近又收到“监察院”一份“国务费”案的报告,发现马永成的新罪证。
据台媒报道,马永成五次以证人身分到特侦组应讯,上周被改列为被告,昨天出庭后检方当庭逮捕,声请羁押禁见。特侦组初步估计,马永成担任陈水扁“总统”办公室主任期间,涉嫌与扁共同诈领、侵占的“国务机要费”达数千万元(新台币,下同)。
两年多前,台湾高检署查黑中心调查陈水扁“国务机要费”案,没有做搜索、监听、声押等强制处分;对于每个月陈水扁以领据领取的两百万现金部分,在比对扁家相关帐户后,对一领出却未立即存入扁家帐户情形者,便全数认定是合法支出。
至于吴淑珍搜集发票核销部分,陈水扁声称用于“机密外交”工作。检方侦办时,除非像“南线专案”的谎言被戳破,其他陈水扁辩称是支付卡西迪公关及大陆在美民运人士的费用等,检察官也都认定未流入扁家口袋。
不过,今年五二○特侦组分案调查陈水扁的“国务机要费”案后,展开数波大搜索,查扣扁办公室出纳陈镇慧制作的扁家公、私帐支出明细,包括“国务机要费”、选举经费、募款所得、扁家人私用等,都有详细记载,案情出现大转折。
特侦组发现,陈水扁将“国务机要费”中以领据领取的机密费,疑挪扁家私用,扁辩称支付美国卡西迪公司及在美民运人士等费用,也陆续被查出并非以“国务机要费”支出;因此,过去证称居中负责处理、交钱的马永成,涉案程度升高。
另一方面,特侦组根据“监察院”调查陈水扁“国务费”案的报告,过滤相关帐证并密集传唤证人,发现马永成经手的“国务费”有核销不实的情形,认为马永成不仅知情,且遵照陈水扁指示做非法支出、核销,涉案情节与林德训相似,因此从证人改列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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