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中心前日发表四点声明过后,于芬昨日下午委托律师向国家体育总局监察局发出律师函,要求监察局对她举报游泳中心跳水队领队周继红贪污其奖金的问题做出正面回应。
于芬的代理律师王兆峰表示,作为负责调查监督的司法部门,于芬自1月份写信实名举报至今,已经10个月了,她本人有权得到正式答复。
如果还是没有回应的话,于芬不排除采取其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提起诉讼。
10月27日,监察局表态称,周继红不存在个人侵占奖金问题,并进行了相关说明。11月3日,游泳中心发表声明,强调游泳中心不存在违规发放奖金问题。王兆峰表示,于芬举报的是游泳中心的官员,由游泳中心自己就此事进行调查和回应显然是不客观也不合适的,希望国家体育总局监察局能尽快给于芬一个答复。
著名行政诉讼法专家、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姜明安说:“根据国家信访条例,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在举报人举报3个月内给予举报人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的答复;如果被举报人的案情轻微,纪检监察部门可内部处理,如果案情严重,纪检监察部门应请求检察机关介入处理。”
如果走司法程序,于芬讨公道的胜算几何呢?王律师表示,就于芬现在掌握的证据来看,官司获胜的几率很大,因为游泳中心方面承认有人代领这笔奖金,那么这笔钱的确存在。而游泳中心所说的5个人中间,已经有人承认没有代领过这笔钱,这里面就存在问题了。 (来源: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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