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货币补贴按本人月工资总额18%的比例随工资一并发放”的意见已上报省政府,目前正在研究。省政协委员唐永汉指出,近年来房价的高速飞涨已与工薪阶层收入增长不成比例。如果处理不好公务员住房问题,少数掌权的公务员很有可能铤而走险,以权谋私,从而滋生腐败问题。
(《信息时报》11月3日)
面对时下的房价,大多数公务员的买房确实是个问题,但买不起房却不只是公务员的问题。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中心曾发布《中国房地产金融安全评估报告》,表明我国2005年城市户均收入只有1.5万元至1.7万元,有专家估计,在我国城镇居民中,至少有70%没有购买商品房的能力。住不上房子,谁都会不乐意。但是,公务员不乐意,就有人重视,就有人呼吁,有人提方案,有部门去研究。这实际上是把公务员的“不乐意”列入优先解决程序。
因为腐败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腐败攻坚战打得很艰苦,所以一说将导致公务员腐败,有关部门就很紧张?就立马要解决他们的问题?如果这样,那防腐堤坝就太脆弱了。事实上,预防腐败,只能靠严格的防范措施和严厉的追惩措施,如果靠满足公务员的要求来实现不腐败的目的,无论是理论还是现实,都明白地告诉我们效果会如何。
如果把公务员住不上房子可能走向消极的一面,作为要重点解决公务员住房补贴问题的依据,那么,其他群体的人住不上房子,也可能引发许多冲突。比如,有人可能去偷盗抢劫,这样的效果是不是也要预防?难道对于他们就只能靠严厉打击吗?
这种优先考虑公务员“不乐意”的思路是很成问题的。问题不但在于这种思路将公务员与其他公众列入了一个轻重优次的顺序,而且在于在解决问题的方式上采取了不同的态度──公务员有不满时就满足他们的要求,采取安抚的方式;而其他人有不满时,则采取的是不闻不问或严厉打击的方式。
实事求是地说,公务员的收入在各个行业中并不处于下流。当他们住不上房子时,说明房价对这个国家的大多数人来说都是不能承受的,住房问题就成了一个全社会的问题。这个时候,解决的办法就该是通过调控让房地产市场走向理性,使其向健康发展的轨道上回归。像这样只把公务员问题拿出来单独解决,就可能在公务员和其他群体间制造对立,不但使方案招致社会的普遍批评,而且会伤害到政府的公信力。(谢昱航)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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