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香港11月5日电金融海啸加上通胀压力,令不少市民生活百上加斤。政府昨天公布短期食物援助服务的详情,将拨款一亿元在全港五个区域推出服务计划,最少五万人因此而受惠,并获得最长六个星期的食物援助。计划将为有需要的个人或家庭,提供食物援助服务,其中六千万将用作营运费。
政府还鼓励营办机构,积极及主动找寻有需要人士,宣传有关的援助服务。
政府文件透露,将动用行政长官曾荫权早前公布会预留予社会福利署,与非政府机构合作,提供短期食物援助服务的一亿元资金,在荃湾、葵青、港岛和离岛;深水埗、九龙城及油尖旺;观塘、黄大仙和西贡;沙田、大埔及北区;以及屯门和元朗五个区域推出服务计划。计划将合共为最少五万人提供以干粮为主,最长六个星期实时和直接的食物援助。有关机构也会按情况提供新鲜食物、餐券、婴儿食品等不同食物。而计划的细节内容,则由营办的非政府机构在不违反政府原则下弹性拟订。
计划的资金当中,将有六千万元拨作营运费,包括支付营办计划所需的食物和行政开支。另外,如有实际需要,个别营办的非政府机构最高可获得250万元的一次性拨款,作为开展服务的费用,包括装修、购买设备、小型家具和器材,以及收集和分发食物的运输安排等开支。而政府现时尚无法估计服务的需求,因此将预留2750万元作备用款项。
今次计划的服务对象包括失业人士、低收入人士、新来港人士、露宿者,以及因突变而有实时经济困难的个人或家庭。另外,在申请食物援助前半年内,租住板间房或床位或天台屋;名下无独立电费账户;没有领综援或伤残津贴或高龄津贴,以及每月收入少于一万元的人士,也在计划的服务对象之列。营办的非政府机构将评估服务对象的资格和需要,如有必要,会将之转介至有关服务单位。
政府还鼓励营办的非政府机构,与地区团体及商业机构合作,推展这次服务。而机构也需透过与政府和地区组织合作,积极及主动找寻有需要人士,尤其是床位、板间房和天台屋住客,宣传食物援助服务。
社署还将协助有关机构申请以优惠租金租用房屋署辖下的物业,以作营办食物援助的服务。而有关机构只要符合申请资格和通过财政状况评估,便可向社署申请租金及差饷津贴。
有关方案将于下月提交立法会财务委员会审议。而今年八月,社署已拨款120万元,帮助两间“食物银行”为有需要人士,加强提供短期食物援助服务。(李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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