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搜索引擎的发展,“有事儿问谷歌百度”已成很多网民的思维定式。但随着一种被称为“竞价排名”的盈利模式被引入网络搜索行业,一些采用这一模式的搜索类网站正面临信任危机。
所谓“竞价排名”,是搜索引擎商推出的一种业务。
当用户搜索一些常用词语时,从搜索引擎服务商购买了服务的厂商的名字会排在搜索的前列。摆在众多网站面前的一个现实问题是,网站流量的访问入口已经被各大搜索巨头所垄断,事实上网站的命运已经被掌握在了别人手中。一旦被搜索引擎“屏蔽”,就很有可能导致网站失去流量。
混淆信息误导消费者 “竞价排名”把广告与其他正常信息混为一谈,明显有误导消费者的嫌疑。目前,搜索引擎服务商仅仅载明“赞助商链接”或“推广”字样,没有明确标示“广告”字样,既损害了搜索引擎对信息管理的原有功能,又违背了相关的法律精神,造成用户的误认,引发消费者或潜在消费者的混淆。
法律纠纷业已愈演愈烈 百度链接引发一元钱名誉权纠纷
金德管业集团有限公司新近将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要求百度公司赔偿一元钱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断除侵权信息链接,并在有关网络媒体上作出赔礼道歉。
淘宝网将部分屏蔽搜索引擎防止欺诈
亚洲最大的网络零售商淘宝网针对一些不良商家利用搜索引擎排名欺诈消费者的现象,该网站日前开始对搜索引擎进行部分屏蔽。
应否接受“广告法”的相关制约? 据一些互联网调查机构调查,当前广告主对互联网广告最为不满意的就是一些网站搞点击欺诈,在广告点击率上作假,套取广告费。有近40%的广告主表示遭受过点击欺诈,近60%的广告主认为目前广告投入有浪费成分。
法律界人士指出,目前国内尚无专门的机构或专业的管理监督手段来对网络广告进行有效的跟踪和监控。我国广告法是1994年颁布的,因此没能包含网络广告的。面对当下的网络环境,诚信确实是大锅粥方式起家的网络搜索面对的新课题。
互联网业内人士指出,面对广告法的监管盲区,搜索引擎业既需要相关行业内自律游戏规则的出台,更亟待相关政府部门作出明确法律解释,在充分考虑搜索引擎广告发展的现状和趋势的基础上,适时修订广告法,以切实规范搜索引擎广告活动,促进广告业的健康发展,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 (来源:人民网-传媒频道)
(责任编辑: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