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石家庄11月5日电(记者杨守勇)记者从河北省委获悉,已经获得省委七届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共河北省委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决定,从2009年起,逐步对未纳入扩权县(市)范围的62个产粮大县(市)实行省直接管理县(市)财政体制。
河北是农业大省,农村人口仍占60%以上,粮食安全至关重要。《意见》为此明确提出坚持把粮食生产放在现代农业建设的首位,到2012年全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600亿斤左右,实现粮食生产能力逐年有增长。2007年,河北全省粮食总产为568亿斤,今年预计达到580亿斤。
据了解,中央财政核定河北省产粮大县(市、区)共有79个。目前,唐山市丰南区、丰润区和衡水市桃城区为市辖区,另有部分县(市)已列入扩权县(市)范围。为此,明年起将对其余的62个产粮大县(市)实行省直接管理县(市)财政体制。扩大县域发展自主权,增加对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促进财力与事权相匹配。
为实现到2012年全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600亿斤左右,河北将稳定粮食种植面积、优化品种、提高单产,以粮食生产大县为重点,以县为单位集中投入,整体开发,着力建设4000万亩粮食生产核心区。积极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加快建设高标准粮田。大力实施“沃土工程”,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保护性耕作,集中推广一批优良品种和配套栽培技术,积极发展旱作农业,大力推广节水技术,提高粮食生产用水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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