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于11月4日至8日在土耳其伊斯坦布尔举行第三次常会。会议期间,“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正式宣告设立。
根据2003年10月17日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规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设立“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和“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两个名录。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分别于2001年、2003年、2005年宣布了三批共90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包括我国的昆曲、古琴、新疆维吾尔木卡姆和中蒙联合申报的蒙古族长调民歌),这三批代表作在本次会议上正式纳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松浦晃一郎和土耳其文化部部长出席了11月4日举行的代表作纳入名录仪式。
在伊斯坦布尔会议期间,政府间委员会的一项主要议题是审议近100个世界各地非政府组织的认证申请。被选中的非政府组织的认证将提交2010年缔约国大会批准。政府间委员会在审核申请列入继续保护名录以便寻求国际资助(超过2.5万美元)的候选项目或特殊的保护计划过程中,非政府组织将提供咨询服务。另一项议题是研究推出适当的措施,以便提高公众特别是青年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第三个议题是研究建立一种机制,旨在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基金”增加资金来源。该基金将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规划、项目以及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清单提供费用。 (来源:中国文化报)
(责任编辑: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