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食品安全成为大众议题,论者言必称“要从田头到餐桌全过程监管食品安全”。然而,据报道,具备资格处理问题液态奶的三家企业尚未接到任何一单生意,而不具备资格的白云区石井街潭村生活垃圾压缩站却违规将回收问题液态奶压缩并污染石井河。
(11月4日《羊城晚报》、《新快报》)
不由得让人又想起不久前问题奶在超市重新上架的新闻。看来,食品安全监督从田头管到餐桌“革命尚未成功”,出问题之后的“后事”监督也应该包括进去,才算完全。社会是个整体,“后事”处理不好,安全问题将此起彼伏,换个领域再害一方。
诚然,我国的食品安全网络尚未健全,商场、菜市场对农药残留的测试进行公示还是近年才陆续开展,而“日新月异”、“推陈出新”的“苏丹红鸡翅”、“三聚氰胺奶粉”等食品安全事故更是监管部门所未能预见。归咎于未来的不可预见性,这不是一个能说得过去的理由。既然广而告之地说要建立食品安全的全过程监管,那么监管部门应该预见到百密尚有一疏,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以后的“后事”也要有一套完备的机制监管。苏丹红鸡翅能在洗刷刷后又重新上市吗?双氧水浸泡后的鱼翅能在清水浸漂后再次食用吗?诸如此类的问题,都是监管机构部门所要一个个考虑并提出解决方案的。
食品上市之前要层层把关,食品“退市”更要层层把关,这样才可以避免对大众健康的二次污染。昨日的报道称,问题液态奶的处理应严格按照广州市政府乳与乳制品整治领导小组的要求妥善处理:生产企业的问题液态奶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牵头销毁,流通领域的问题液态奶由工商部门牵头销毁,销毁方法包括焚烧和填埋等。质监部门、工商部门如何牵头销毁?是政府人员现场监督销毁进行见证,还是由各企业自行销毁?所谓“魔鬼在细节中”,过于笼统的“红头文件”无疑对意图违反者有警吓作用,但对于既成事实的处理和解决,往往缺乏实际意义。
缺少政府部门监管机制,企图依靠企业“良心”来为食品安全“后事”处理把关,这与名牌企业产品“免检”一样靠不住。从两份报纸的字里行间可以算出,具备资质的企业处理液态奶的成本是2500元/吨(含运费),而违规处理液态奶的白云区石井街潭村生活垃圾压缩站处理18吨液态奶,收费仅1500元(不含运费),每吨处理价格仅83.3元。具备资质的企业也证实,已有多个企业咨询价格,但是始终没有一单生意做成。2500对83.3,无论技术如何进步,2500元的处理成本都无法降至83.3元的水平,任何追逐利润的企业都知道要选哪边。然而,若天平左边加上“社会责任感”的砝码,也就是说政府会对违规处理的企业重重处罚,那么企业将“被迫”选择具备资质的企业来处理问题液态奶。假如石井生活垃圾压缩站果真为了1500元收入而被罚20万元(最高处罚标准),相信可以封堵企图走漏洞的后来者。
由此可见,食品的“退市”,就如同其上市一样,不能只靠企业良知运作,更要严密监管,层层把关。食品安全监管的链条应该从田头到餐桌再延伸下去,污染产品处理的环节必不可少,不然食品安全事故还会“繁衍”下去。
食品的“退市”,应如同其上市一样,不能只靠企业良知运作,更要严密监管,层层把关。食品安全监管的链条应该从田头到餐桌再延伸下去,污染产品处理的环节必不可少,不然食品安全事故还会“繁衍”下去。(青木)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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