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5日电 据宁夏文物局消息,近日,经青铜峡市法院公开审判,2008年5月中旬发生在青铜峡市瞿靖镇银辉村盗墓案的3名盗墓者,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别判处乔某、马某、张某盗掘古墓葬罪有期徒刑一年,管制二年,并分别处以罚金4000元。
2008年5月14日,乔某、马某、张某携带作案工具,在青铜峡市瞿靖镇银辉村三队、西干渠东侧连续多日盗掘古墓。经群众举报,青铜峡市瞿靖镇派出所组织出警,现场抓获盗掘古墓葬嫌疑人。经自治区局组织有关专家鉴定,青铜峡市瞿靖镇被盗的墓葬为汉代墓葬。(闫秀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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