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狗被碾伤后双眼球被摘除 |
记者 周海波 摄影 刘陈平
几天前,一条怀孕的京巴狗被车碾后摘除了双眼球,一网名叫“花素子”的网友在成都一论坛上发帖,通缉“肇事的白色骊威车车主”,车主的私人信息被“晒”在网上。几天后,一场反人肉大战横空出世,部分理性网友认为通缉行为侵犯了车主的隐私权,对发帖人展开反搜索。
昨天,本报记者对此事展开深入调查,“人肉搜索”这四个字再次进入大家的视线。
人肉搜索:狗被碾压,肇事车主遭曝光
11月2日晚,网友“花素子”牵着宠物犬出去溜达,在红星路下穿隧道南端附近,看见一条白色京巴狗,“它好像没有找到主人,转了几圈后在马路中间坐了下来。
参与当晚救助小狗的爱心人士杨刚说:“我们当晚将受伤小狗送到宠物医院治疗,肇事司机再也未回头。”
“出于职业习惯,我速记下了肇事车牌号:川A40M4×。”“花素子”说,11月3日下午,他在互联网上发了“通缉帖”。记者浏览互联网发现,网上贴出了肇事车主的名字、电话、住址等私人信息。该帖子已经流传甚广,大多网友言辞激烈,在同情狗狗遭遇的同时也指责肇事司机,“诅咒”、“丧失人性”等词频频出现。
反搜索:知法犯法,网友通缉发帖者
然而,部分理性网友认为通缉行为侵犯了车主的隐私权。11月4日晚上,网友“我不是土虱”针锋相对地在天涯论坛发帖,指出驾驶员碾压小狗的确有错,但“花素子”无视他人的隐私权盲目发动人肉搜索,是典型的知法犯法。他提出“反人肉”通缉发帖者“花素子”。
“花素子”回帖时,否认自己发动人肉搜索,他说自己仅公布了肇事车的车牌号码,并没有号召网友对其进行搜索,同时,他也坚决反对“人肉”行为。此语一出,立即遭到众多网友反驳,认为他“完全是在挑战网友的智力底线”。
车主露面:擅自发帖,已委托律师处理
昨天下午,记者与车主曾先生取得联系。他说:“我已经把这个事情全权委托给律师处理,不排除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为连续两日来,曾先生已接到了几十个骚扰电话,“一些人一接通就破口大骂,也有一些比较理性的表示谴责,这对我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
曾先生是一家企业的老板,名下登记了30辆汽车,肇事的骊威轿车平时一直是公司里的员工在开,但当时具体是谁在开并不清楚。“既然网友已经查到了我的联系方式,为什么不直接给我打个电话让我解决事情,非要公布到网上?”他表示,自己愿意承担受伤小狗的治疗费用,但对于网友的过激行为,将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环保人士:如不解决,我们要上门“理论”
有趣的是,启明小动物救助中心也主动卷入了这场“混战”,其工作人员杨刚对车主方的说法不理解。他说:“车既然是公司的,怎么会不知道是哪个驾驶的?假如肇事方不出面解决这件事,我们将主动上门找他们协商处理此事。”
昨晚6时,在某宠物医院,记者看到被摘除双眼球的京巴狗行动有些不便。据王医生讲,事发当晚,京巴狗被爱心人士送到医院抢救,做完手术以后,情况比较平稳。这几天,有人给小狗送来蛋糕、狗粮,也有人送来了现金。他们唯一心愿是让小狗早日康复。
律师说法:个人信息,擅自散播属违法
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李大福律师认为,如果车主故意或过失碾伤小狗,应当受到谴责,或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小狗的主人没有履行好看管义务,也应当受到批评;网友们站出来声讨出发点是善意的,但是没有把握好度,在事态并不明朗的情势下擅自将他人个人信息在网络上传播,是不负责任、缺乏法律常识的表现。擅自散播他人个人信息和发表攻击、侮辱性过激言辞的行为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也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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