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后向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举报微软的董正伟律师,近日接连接到两封不明电子邮件,称董律师因破坏微软的“声誉”将可能成为被告。但董律师表示,为了把反黑屏行动进行到底,将把举报也“进行到底”。(11月4日《北京晚报》)
微软自实行技术垄断的黑屏事件以来,给某些中国用户造成了损失,也给微软自己带来了负面影响。
这让微软有点“青蛙跳门槛——又蹲屁股又伤脸”。
既然自己敢做就敢为,就不怕别人对自己的行为说三道四,指手划脚。可是微软面对来自不同方面的批评也好,建议也罢,似乎有点耐不住性格,急于要和反对者争辩。那么有律师对其的黑屏事件通过诉诸法律的形式,去解决争端,这也没有错。如果微软确实有证据有理由,还怕一个中国律师来告自己吗?就是来十个八个也无所谓了。而据媒体报道,与微软利益相关的人被怀疑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警告律师董正伟其将可能成为被告,这又是何道理。
其实律师有律师的判断,其通过法律的手段解决双方的矛盾,也是更进一步证明微软的黑屏事件到底合法与否?是否违害了大多数人的利益?如果是,微软就要对此负责,如果不是,那么盗版用户只能自己酿成的苦酒自己往肚子里咽。通过法律的形式对微软来说也是一次证明的机会,有些人为何又要干涉律师的正义行为和正常行动呢?
作为律师,他的行动是独立的,任何单位和人都不能干涉和妨碍其采取的法律行为。有些人为何眼睛里就容不下一粒沙子呢,怎么就将董律师当作眼中钉,心中祸呢?律师通过自己的方式和法律的方式为中国客户要回面子和权利,更挽回经济损失,这也是应该的,谁也不能妨碍,也不容干涉。
那么笔者还是建议,有些人还是要明智一些,少用发那些不为人知的伎俩去玩火自焚,不要再干涉和妨碍律师将反微软黑屏进行到底。(网友:白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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