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2008年中医中药中国行澳门站活动的重要成果之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社会文化司日前签署《关于中医药领域的合作协议》,将在战略规划、政策法规、标准制定、文化交流等7个方面,开展紧密合作。
协议决定,在制定中医药发展战略与规划方面开展交流与合作,在中医药政策法规领域开展交流,探讨中西医协作的未来发展及其临床效益。在中医药标准制定方面建立沟通机制,探讨加强中医师继续教育与师承教育的合作方式。支援粤澳两地在中药材基地建设、人员培训等方面开展合作。(卢国范)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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