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县长苏治芬拒绝交保 法院裁定羁押2个月
台海网11月6日讯 云林县长苏治芬涉嫌(璟美环保公司)云林县长苏治芬疑涉嫌收受“璟美公司”五百万元(新台币,下同)贿款,五日凌晨原裁定六百万元交保候传,但苏治芬为表清白拒绝交保,下午法院合议庭经重新评议,五时三十分撤销原裁定,苏治芬自五日起羁押两个月。
据台媒报道,云林县副县长李应元表示,苏治芬禁食以抗议司法粗暴。根据法警表示,苏县长自己的说法是“食欲不好”,不用帮她准备餐食,但法院还是按时提供便当及饮水,不过看得出苏县长胃口不好,几乎没吃,只有喝水。法警们也会劝她多少吃一些。据表示,苏治芬精神还不错,除了看书外,还小睡一会,态度良好。
昨天下午四时三十分的合议庭开庭时,苏治芬仍拒绝交保,更裁后收押,院方发言人庭长纪文胜强调,因合议庭认定被告无勾串共犯证人及湮灭伪造变造证据之虞,虽收押仍准予接见、通信。
此外,该案前天未到案的云林县工商策进会总干事陈勇兆,中午前也在律师的陪同下抵达云林地检署,陈勇兆再三重申,他并不认识璟美公司的人,也没有代县长苏治芬收受贿款,检方的指控完全是莫须有,他愿意和所有人对质。
检方不满院方既裁定苏治芬涉嫌重大收押又不禁见,表示仍将向院方提出抗告;另同案认罪释回的云林县环保局长黄挥原,则在昨天下午五时许自动缴回收受璟美的五十万元行贿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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