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间多次强奸亲生女儿 禽兽父亲获刑13年
身为父亲的马某,竟把黑手伸向自己的亲生女儿,在长达10年的时间里,多次对女儿实施奸淫。昨日,莲湖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马某与受害人(20岁)是亲生父女关系。自受害人10岁起,马某就多次采用诱骗手段,对受害人进行奸淫。他还对受害人诡称:父亲对女儿都是这样。在受害人上高二的一天,马某趁妻子不在家,买来性药装进瓶内骗女儿喝下。女儿感觉不适要求到医院检查,马某竟说医生看不了你的病。回到家中强行与受害人发生性关系。
今年5月25日,马某趁妻子因病住院,女儿在家中为母亲准备住院用品时,又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尤为恶劣的是,马某于今年6月30日晚10时30分,不顾同房内休息的妻子在场,强行将受害人奸污。
法院认为,被告人马某身为受害人之父,失德乱伦,不择手段对受害人进行长达10年的多次奸淫摧残,给受害人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伤害,应予以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马某当庭表示服判,不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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