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专题报道④
本报记者 李光明
安徽省政法干警年龄结构渐趋合理,形成了合理的年龄梯次;文化程度大幅提高,与以往阶段相比,大专、本科、硕士及以上的人数均有所增加,高中(中专)及以下有较大幅度下降。
与此同时,政法干警违法违纪案件不断下滑,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办案质量明显提高。
这些描述安徽政法队伍实现结构性变化的判断,出自于安徽省《关于建设高素质政法干部队伍情况的调研报告》。安徽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立全十分重视政法队伍建设,这份报告是他亲自确立的重点调研课题,由安徽省委政法委政治部经过近一年的调查时间形成,解读了安徽政法队伍建设实现量变、执法质量不断提升的路径。
“提高执法水平的的关键是执法者,执法质量的关键又取决于执法者的素质和能力,尤其是基层执法者的素质。”安徽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苏泽全说,近年来,各级政法委和政法单位都把提高政法队伍素质作为提升政法工作质量的基础工程,常抓不懈,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建立了政法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工作长效机制。
安徽各级政法部门都制定了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或意见,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进度、质量要求等,建立了分级管理的教育培训工作体系和运作机制,实行“统一管理、分类指导、归口管理、分级实施”。比如安徽省司法厅还把教育培训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的考核范围,严格考核,落实奖惩。在学历教育方面,全省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等系统采取多种办学模式,积极开展专升本和研究生等高层次学历教育,鼓励干警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学历教育。据统计,近年来仅全省法院系统就有二千一百多人取得了本科学历,三百余人参加研究生和研究生学历班的学习。
“如果说,教育训练工作开始还着眼在学历教育的层面,目前,已经转变为学历和业务能力并重,以提高执法能力为落脚点。”安徽省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陈国强说,由于历史的原因,政法队伍干警的学历层次相对参差不齐,以往着力解决“本领恐慌”的问题。现在提得更多的还是“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根据不同警种和岗位,有针对性地开展专业知识和岗位能力培训,进行因需施教。如公安系统先后开展了全警大练兵活动、苦练基本功活动和“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解决执法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专项轮训工作,切实提高了公安队伍的业务能力和整体素质;检察机关仅去年就培训1232人;司法行政系统举办各类培训班1038期,43967人次受训。
由于基层编制先天不足、基层法官、检察官“两官”补充难及“两官”流失严重等原因,基层法官、检察官断层现象普遍,人少案多的矛盾突出。这在安徽省也曾有过类似的状况。尽管解决这些问题不是政法部门能够独立完成的,安徽省还是多方努力把影响降到了最低。据统计,与2000年相比,除司法行政系统、法院系统由于“出大于进”出现负增长,其他系统各项指标均有不同程度增加,其中公安系统增加人数最多,干警增加了6830人,万人警力比增长幅度达一个百分点。
陈国强说,提高执法质量的另一个载体就是为政法干警们搭建了政治预警、政治建警平台。通过大力加强政法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加强政法先进文化建设凝聚人心,使政法干部队伍始终保持着蓬勃的生机和活力,确保政法干部队伍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委保持高度一致。近年来,全省政法系统部署开展了“执法为民”大讨论、“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等专项教育活动,重点解决政治立场、群众观点等问题,进一步转变广大政法干警的执法理念,端正执法思想,促进广大干警公正、高效、文明、廉洁执法。
“有了能够打仗的队伍固然是必不可少,但是一支团结而富有激情的政法领导班子团队也是不可或缺的。”安徽省委政法委政治部的同志都有这个体会。为此,安徽省政法部门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筑牢政法队伍反腐倡廉的防线同时,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在优化领导班子结构上也是亮点频出。近年来,省直政法部门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双重管理制度,加大了对下级部门领导班子的协管力度,选好配强了各级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安徽省法院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若干意见》;安徽省检察院会同地方党委做好检察长人选的差额推荐考察和异地交流任职工作,选好配强了地方各级院领导班子;省委组织部对市、县公安局长配备条件、管理办法、异地交流任职等作了具体明确规定;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创新协管方式,推行了下级司法局长到上级部门报告年度重要工作的做法,从业务角度对下级部门领导班子年度工作进行绩效考核,效果明显。在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省政法系统分别选拔了一批坚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有专业背景的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各级领导班子中,使各级政法部门领导班子的年龄结构、学历层次、专业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政法部门均能自觉接受班子内部监督和群众监督,凡是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过集体讨论,不允许个人专断,不搞“一言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