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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灵
任何公共政策的出台,都需要通过公众参与、观点表达以及公开博弈程序,让不同的观点和声音在阳光下公开而且充分地辩论,来实现“真理不辩不明”的政策理性
近日,在全国政协召开的一场“基本药物制度”研讨会上,卫生部和人劳部两部委就基本药物建构思路进行了公开表述。
双方争议激烈:前者认为基本药物行政部门定点生产、直接配送,统一定价,并“强制”医疗机构使用;后者认为医保机构与药品供方谈判出一个合理的基本药物价格,再配之约束性强的医保支付手段(11月5日《21世纪经济报道》)。
在大部制改革之前,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也曾就医疗改革模式与卫生部进行过激烈的争辩。当时的情况是卫生部倾向于采取“英国模式”:基层小病治疗由政府免费提供,一般大病治疗靠社会医疗保障来完成,重大疾病治疗则求助于商业医疗保险。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此持有异议,并且当时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还打算按照自己属意的“德国模式”另提一个医改方案。
“屁股决定脑袋”,如果说医疗改革模式是“屁股”,那么“基本药物制度”就是被“屁股”决定的“脑袋”。“道不同”的两部委,自然会在药物费用支付方式上产生分歧。在现代社会多元表达的语境下,有分歧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分歧不能在一个良好的环境下进行博弈,以至于让作为医疗改革“终端承受者”的公众,总是处于不断的“试错”之中。
应该说,在近年来医疗改革“基本不成功”的“不断试错”中,最大的受害者无疑是处在医疗服务最终端的广大消费者。只是,公众目前对于医疗改革一个最大的期待,依然是国家能真正制定出一个切合国情和实际的医疗改革方案,并且将其很好地执行下去,从而在根本上解决看病难和看病贵的问题。虽说在没有真正运行并且得到实践检验的前提下,我们无法按照“理性的自负”就敢确信哪个医疗改革方案一定会成功,而且任何医疗改革方案,哪怕在设计上再追求完美,也会存在不少“制度死角”,但如果经过充分的博弈和公开论证,我们还是很有可能确定一个“基本成功”的医疗改革方案。
要做到这一点,最为关键的就是要让部门分歧在阳光下充分博弈,而不是操作于暗箱之中。因为如果没有公众的参与,不通过民主化的制度程序,所谓的“部门分歧”就无法在阳光下博弈。而且,暗箱博弈不仅有着太多的不确定性,也有一个最大的缺陷,那就是缺乏正当程序和法律规制。如此一来,不同部门不同意见形成的交涉,往往会成为无原则的讨价还价,甚至可能为力量对比关系所左右。这种分歧最终造成的结果,非但不是公众所期待的合理医改方案,反倒连各部门都应当遵循的医改最基本的目标本身都会成为交易对象。
因此,以医疗改革的部门分歧为契机,我们需要建立健全一个公共政策的阳光博弈制度,即任何公共政策的出台,都需要通过公众参与、观点表达以及公开博弈程序,让不同的观点和声音在阳光下公开而且充分地辩论,来实现“真理不辩不明”的政策理性。毕竟,不管将来的医改采取何种模式,其终极目的和最基本的原则应当是“无论病人的支付能力如何,都应能够得到良好的医疗服务”。为了实现医疗改革的这一终极目的,民主程序下的阳光博弈必不可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