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受审
昨日,原抚顺市市政府副秘书长江润黎因为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滥用职权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被控86项犯罪事实
53岁的江润黎在担任抚顺市市政府副秘书之前,长期在国土规划部门任领导职务。
昨日上午9时50分,一身运动服、微微低着头的江润黎被带进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8号法庭。50分钟后,站得腿已经有些发抖的她被允许坐下——期间,公诉人一直在宣读厚厚的起诉书。
起诉书共指控其86项犯罪事实,大多发生在2003年至2006年其在国土规划部门任领导职务期间。除了钱财,名表、名包、珠宝首饰、裘皮大衣也不间断地被送到她的手上,她购买的车库和房产也明显低于市场售价。作为回报,她帮助众多的开发商拿地、办理规划审批手续、摆平罚款,甚至介绍装修工程。
而她的一名下属在送了8000元后,被提拔成了处长。
律师辩称物品估价过高
对于指控的受贿犯罪事实和金额,江润黎基本上表示承认,但她否认了检察机关对自己滥用职权的指控,“事情不是我一个人能决定的,都是开局务会讨论后决定的”。
通过评估和计算,江润黎存款以及个人物品估价总计950余万元,扣掉受贿所得400余万、个人多年工作收入50余万以及其他收入,检察机关认为其尚有250余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因此指控其犯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对此江润黎的律师认为,对于其财物有估价过高的嫌疑。
昨日下午4时许,庭审结束。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江润黎被控犯罪事实
1、受贿财物达400多万
2、250余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3、因为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1000多万的损失,尚有4000余万元的损失至今没有追回。
首席记者 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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