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将设2000个临时网点 对2009年花炮零售点选址 本市安监部门首次明确规定
地铁口百米内不设花炮点
本报讯(记者汪红)本市安监部门对2009年花炮零售点选址首次明确规定,地铁站出入口等场所周边百米范围内均不得设花炮销售点。
记者上午从本市安监部门了解到,本市2009年花炮选址明确规定,地铁站出入口、学校、养老院、长途车总站等场所周边百米范围内均不得设花炮销售点。
此外,还规定,两会会场及代表驻地周边200米范围内将不得设花炮零售网点。烟花爆竹销售场所不得设在地下或半地下。
据悉,今冬明春,全市预计设置约2000个临时烟花爆竹销售点。
数字解读
▲固定销售网点须相对独立,专店、专柜销售,销售和储存面积不得小于10平方米
▲如果是临建活动房,面积不得小于20平方米,高度不得低于2.5米,宽度不得小于3米,且周边必须封闭严密
▲临建活动房建筑材料必须采用阻燃或不燃材料,房内照明灯具功率须小于60瓦
▲五环内花炮网点相距应在500米以上,五环以外相距应在100米以上
区县先行
花炮零售资格申请丰台下周开始报名
本报讯(记者汪红)今天上午,丰台区安监局率先公布了《2009年烟花爆竹零售网点选址标准》。2009年,丰台区烟花爆竹零售网点预计将在150家左右。
11月11日至16日,丰台区将开始花炮零售网点的申请报名工作。预设的网点名单将在丰台区安监局网站上公布,申请人可根据网点布建情况提出申请。
2009年丰台区花炮零售网点预计将在150家左右,比去年的176家有所减少。
丰台区安监局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布点会充分考虑以往的销售情况,凡是在去年销量不好,百姓需求不强烈,或是设点位置不佳的花炮零售网点将可能被取消。在以往销售中存在违规行为的网点也将被取缔。
此外,丰台区安监局主管负责人还介绍说,今年花炮零售申请仍将对包括直销店、连锁店和大型店在内的主渠道进行优先审批,其他网点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实行先申请先受理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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