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徐焕东认为,微软“黑屏”事件涉及到国货的法律界定、政府采购市场的垄断乃至整个国家信息安全等重要问题
“联想安全门”余音未绝,微软“黑屏”事件便又一次触动了国家信息安全的警戒线。微软通过“黑屏”所展示出来的技术能量,让政府和公众看到,微软能够完全控制每一个安装了微软产品的终端设备。
这意味着凡是安装了微软产品的用户,无论采取怎样的防护手段,对微软而言,都只不过是一个大门敞开的“后花园”。
自己的家门任由他人出入,个人倒也罢了,如果是政府机关单位,那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对此,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徐焕东认为:“微软反盗版,维护自身知识产权和正当权益,我们无可厚非。但如果从深层次来看,微软"黑屏"显然已不仅仅是购买正版盗版的问题。特别是对我国政府采购而言,必须从信息安全、经济安全和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来审视这类问题。”在徐焕东看来,“黑屏”事件的发生,使我国信息安全方面的潜在危机得以凸显,也为政府采购工作提出了警醒。
不可缺失的制度法门 购买国货成为了世界各国政府采购政策的一条基本原则,并以政府采购立法条款的形式加以确定。我国《政府采购法》第10条明确规定,政府采购应该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尽管有这样的法律规定,但其中最为关键的一条——关于国货概念的界定,至今尚不明确,而且缺乏执行的统一标准。
这种有法律规定而无执行标准的情况,成为部分国货产品在政府采购市场中萎靡不振的重要原因之一。徐焕东以办公软件举例说,上世纪90年代初,人们还较多地使用WPS,但由于没有相关的法律制约,此后很多政府部门率先改用了微软产品,由此导致民间也迅速更换,以至于全国上下基本上都无条件地使用微软。而当《政府采购法》出台后,强调购买国货时,使用微软已经形成气候,政府部门也很难作出新的改变。同时,《政府采购法》关于购买国货的部分,由于一直没有制订明确国货标准,没有严格执行购买国货的条款,使其失去阻挡外国软件的功能。
徐焕东特别提到,在经济全球化、企业所有制多元化、产品生产全球化的复杂背景下,尽管有时鉴定某项产品是否属于国货显得乱丝无头,但也应当有最基本的判断原则和执行标准,尤其是对于特定的采购对象更应如此。如果有了明确的国货标准界定,显而易见,政府采购微软产品实际上就涉及到了是否执行法律的问题。
不得不防的垄断独门 目前,国内绝大部分单位和个人电脑都安装和使用Windows操作系统,尽管大多数网络服务器采用了非Windows系列操作系统,一些重要涉密单位则可能使用红旗Linux等少数几种国产操作系统,但总体来说,Windows操作系统占据了绝对的主流地位。
《反垄断法》规定,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50%即应当认定为具有垄断者的法律地位。尽管目前对微软是否构成垄断还没有相关的法律认定或裁断,但徐焕东认为,事实上的垄断同样可畏,对我国政府采购市场而言,任何一种产品的垄断都可能会带来诸多问题。一是政府采购无替代产品的问题。如果全面使用某种国外产品,而没有相当实力的国内替代产品,一旦外方中断供给,势必造成中国政府电脑全面“黑屏”,受制于人;二是完全失去讨价还价的余地。处于高度垄断地位的供应商,拥有决绝对的市场定价权,可以漫天要价,赚取高额利润,政府和国家利益势必受损;三是不利于本国企业的成长。国外品牌的长期垄断使政府在采购国货方面成为空谈,失去政府强大推力的本国企业会变得举步维艰。
不能“被黑”的安全命门 微软“黑屏”事件,展示了微软强大的技术能量,让政府和公众看到,微软能够完全控制每一个安装了微软产品的终端设备。对一国的国家信息安全来讲,这又会是一种怎样的威胁?
“政府使用外国公司的软件,能保证安全吗?人家既然可以黑屏,难道就不可以实施信息利用、信息控制、系统瘫痪、系统反制吗?作为单个的社会主体而言,也许并不存在太大问题,但对于政府而言,这无异于自己国家的信息安全命门按在别人的指下。”谈到这点,徐焕东拿“联想门”做了比较。当时,虽然联想电脑的主要硬件和软件都是美国产品,但美国政府和媒体还是“深感震惊”,极力宣染不安全。自己的房门钥匙,怎能交给他人?在信息产品采购上,特别是核心设备和软件,只有采购本国的产品,才能换得最大的安全系数。这是保障国家信息安全的不二法门。(赵家旺) (来源:中国财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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