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问三
如果购房者购买的房子手续不全,或者是质量有问题,应当找谁协商?
●律师解答
所购房屋出问题协商应找开发商
张翔律师说,因为团购的组织者只是负责同开发商就房屋的价格进行交涉,最后拍板买房的还是购房者本人。
最后敲定的房屋价格、交房标准等也是以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合同为准。所以,将来房屋一旦出现问题,团购成员无从追究组织者的责任,只能依照购房合同同开发商交涉磋商。
张翔律师提醒说,买房子不同于买车买家电,只要型号符合,价钱是越低越好。
房子是有着个性需求的特殊物品,买房最终环节是购房者与开发商谈判,而最终的决定者必然是购房者。
所以,购房者必然要为自己的决定担负起一定的责任,而不应过分依赖他人。
律师观点
房屋不宜成为团购对象
张翔律师说,民法将物分为种类物和特定物两类。种类物不具有独立特征,可以互相代替,比如一般商场内的商品等。
而特定物则是指具有一定特征,不能互相代替,比如房子等。
在房屋团购出现之前,团购这种购物形式已经在多个领域出现过,比如团购建材、团购水果、团购服装等,而此前出现的团购物品也多为种类物。
但是房屋是特定物,因为位置、朝向、楼盘品质的不同,必然会导致价格的不同。房子因为其不可复制性,不应当成为团购的对象。
风险提示
由于万人购房团涉及的法律问题尚无明确规范,因而存在很大风险。尤其涉及缴纳意向金、定金等问题,风险就更大,建议消费者面对房屋团购“大餐”谨慎行事。
提示1:现在房价处于下行通道,团购价有可能很快跌破,团购对于个人来说是“占小便宜吃大亏”,最大的受益者还是开发商。
提示2:最终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协议》的是万人购房团的参与者,因购房而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都是直接发生在购房人、开发商及银行之间,与万人购房团没有任何利害关系。
提示3:在团购中,人们可能更多地关注购房价格,而忽视其他问题,如小区的公共配套设施、楼房质量、合同细节等。
提示4:在活动进行过程中,可能导致参与者资料外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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