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天朔被抓了(11月6日《京华时报》),舆论一片哗然,这也在情理之中。
我们不少人一直一厢情愿地把他当“朋友”看,或许是因为他的《朋友》,连邻家五六岁的小妹妹都会唱,因为他在电视里,大家都称他“臧老师”。
且以臧老师的“成绩和威望”,按余秋雨大师的谦逊风格,早就该“退居”为“大师”了。
作为“圈内"人面最广"”的“大师”,理所当然地会被我们被绑定为永远的“朋友”。而这样的的朋友,是不允许有一点道德瑕疵的。现在,据说他竟与黑恶势力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明明已站在了朋友的对立面嘛。很多人一惊之下,心里立马发生化学反应,甚至由爱生恨,恶语相向。
这类道德色彩浓郁的“评价”,有失理性。虽说道德规范是在骂声中成形的,但每个人在不同的阶段不同环境中,可以持有不同的道德观。具体到某个特定事件,非要对别人的行为按自己的道德观定罪,也不够宽容。我们更不能期待一种绝对的道德观,一劳永逸地解决所有的道德困境,何况臧天朔事件已是法律范畴,道德说教显然是苍白空洞的。
对臧天朔事件的舆论关注,显然超过了对一般涉黑案件的关注度,这除了一般的明星效应外,也表明对普通人和明星艺人,我们实行的是双重道德标准。正是这种不切实际的过高道德预期,让我们患上了道德洁癖。所以我们看见明星吸毒,要一片哗然;看见明星打娱记;要一片哗然;看见明星拍艳照,更要哗然。强烈的道德巡视之下,连看见老师看黄片,也同样一片哗然。
难道明星都是纯如雅典娜般没有一丝人欲的吗,不能上厕所也不准性交?连看黄片都是罪过?明星就该是道德模范?这显然于法无据。过分的道德捆绑,只能逼得明星一个个都装扮成虚伪的道德圣斗士。这也会逼得明星“道德过劳”,不堪重负。
举例说明,在“贞洁校园开学礼”上,我们发现阿娇在媒体镜头前为了保持“道德玉女”形象,欲说还羞地表示:看见电视上演员亲嘴自己都会脸红。但,随后我们发现在冠西的镜头前,她一点也不怯场,反而很有镜头感。
于是,我们更加出离愤怒了,一个清纯玉女,怎么背着我们就成为了如此前卫的欲女?我们的情感被亵渎了,我们的道德预期被猥亵了。但这能怪谁呢,是阿娇的罪,还是陈冠希错呢?或者是我们的道德戒尺伸得过长,越过了人家的私人空间,而为了满足我们的矫情,阿娇们必须迎合大众道德尺码,削足适履以装纯取悦呢?
这些无疑值得反思,我们不能自作多情给明星都插上道德草标,供在集市上展览。因为,他们和你我一样,都有七情六欲,也有一时冲动作奸犯科的时候。再说明星也都是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一个公民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在行为发生前,他们都清楚后果是什么,既然铤而走险,寻求刺激叛逆,甚至践踏法律底线,那么最终到底是演绎生命的终结,是被大众毅然鄙弃,还是陷身囹圄,这些也都不需要我们外人操心。
所谓道德的归道德,法律的归法律。床笫之上,闺帐之内,只要不违法,明星干什么干卿何事。而一旦触犯了司法底线,自有法律接位。王子嫖娼与庶民同罪,犯法当然要受罚。看到明星坐牢,我们不需太过矫情,装出大吃一惊难以接受的样子。当然,并不是所有的震惊和愤怒都是虚伪的、表演的、造作的,相信绝大多数都还是真诚的。但其实哪个圈里不犯事,我们对此真的没有一点心理准备吗?
电影里不都说了吗:出来混,迟早要还的。臧天朔,现在应该深谙其中三昧。说到底,此事或许就是一个血性男人的“失足”。除此之外,无须过度解读,大家该干嘛干嘛吧。 (来源:人民网-文化频道)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