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11月6日电(记者杨维汉)目前,全国法院干警中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已由改革开放初的几千人,发展到现在的20余万人,占全体干警人数的65.29%,其中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1万多人。
记者从6日在济南召开的全国法院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理论研讨会上了解到,全国法院重视培养理论研究人才,建设高素质的法官队伍。各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理论研究人才的培养,并以此带动人民法院整个队伍建设的发展。30年来,通过采取合作培养、委托培养、短期培训、举办讲座等多种形式,培养了一大批既懂理论又懂实践的复合型人才。
最高人民法院和一些地方法院还选调了一批法学专家、教授和资深律师到人民法院工作,许多法官不仅是审判工作中的业务骨干,而且在审判理论研究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介绍,近期最高人民法院还开展了评选全国审判业务专家活动,今后还会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不断壮大人民法院的理论研究队伍。
据了解,30年来,人民法院的队伍建设取得重大进步。从数量上看,由当初的11万人增加到现在的30多万人,其中法官由6万人增加到19万人。从种类上看,已经从改革开放之初单一的国家干部队伍,发展到现在法官、法官助理、执行员、书记员、法警、法院行政人员等分类科学的人民法院队伍。
沈德咏说,现在的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中,既有精通法学理论的专家型法官,又有精通案件审判的办案能手;既有精通管理工作的领导型人才,又有精通现代科技的专门型人才。各级人民法院通过完善法官选任制度,严把进人关,优化了法官队伍结构。大力实行分类管理制度,逐步建立起职业明确、职责清晰、管理规范、保障到位的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机制。全面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司法能力、工作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使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显著提高,已初步建成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高素质人民法院队伍。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