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销售公司有权调价8%
据新华社电
针对我国两大石油巨头中石油、中石化近期在部分地区下调成品油零售价格,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相关负责人6日相继表示,在总公司层面并未有下调成品油零售价格的指令。
各地区销售公司在经营方面有一定的自主权,不排除为促销在国家政策范围内适当下调价格的可能。
有媒体报道,中石油、中石化位于湖北和山东的加油站近期相继下调了汽、柴油零售价格,下调幅度在每升0.05元至0.2元不等。此前也有消息称,中石油北京公司通过充值返还的方式对加油卡用户给予幅度达2%的优惠。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相关人士表示,近期国际油价持续下跌,国内成品油价格下调压力较大,市场纷纷看跌成品油价格,购买意愿不强。在社会加油站纷纷下调汽柴油零售价格的市场环境下,中石化部分地区销售公司小范围下调价格,是正常的经营行为。
中石化人士表示,在保供的前提下,石油公司作为生产经营主体,必然坚持市场导向。在当前国内市场成品油供应较松的情况下,企业在国家政策范围内适当调低价格,以降低高库存实属正常。
当前我国的成品油价格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调整零售基准价,企业有权在基准价基础上进行上下8%的调整。目前的零售基准价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在今年6月20日上调后确定的。
(责任编辑:梅智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