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社保基金可投资大型基建项目
在昨日举行的“中国社会保障论坛第三届年会”上,有专家表示,在金融海啸的背景下,我国社会保险基金应主动配合国家的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在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增长的同时,获得安全稳定的投资回报。
创新运营体制
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陈佳贵指出,要积极探索和创新社保基金的运营管理体制,以适应不断扩大的社保基金规模;同时适当提高集中管理的层次,在增强基金安全性的基础上,加强其“管理风险”的能力和抵御老龄化风险的集合能力。
他说,不同的基金性质对其流动性、风险容忍度、投资收益率基准的确定等因素的要求也是有差别的。这要求社保基金投资方式具有多样性和多元性,要适应不同基金各自的属性要求,探索与之相适应的不同类别基金的投资管理方式,使其收益最大化。此外,还要不断优化和完善补充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环境,不断优化企业年金的投资运营环境,大力发展年金市场,提高其收益。
中山大学教授申曙光认为,截至2007年底,中国社会保险基金结余规模已逾万亿元,数量庞大的基金绝大部分都存在银行或购买国债,获得非常低的回报率。当前,扩大内需、防止经济衰退需要大量资金,而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积累了大量资金,可以考虑将社会保险基金的一定比例投入到盈利前景好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腾出空间让更多的财政资金用于扩大居民消费内需方面的支出。
而在此过程中,要注意促进财政支出结构与经济结构调整协调发展,同时,通过扩大内需,保持经济稳定增长,在保证劳动力就业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基金规模,缓解政府投资的融资困境,形成良性循环。
湖南师范大学教授刘子兰指出,国外经验表明,养老金进入资本市场实现增值保值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初期总是投资于低风险的产品,随着资本市场的成熟,再逐步加大高风险产品的投资比例。因此,他建议全国社保基金科学制定阶段性投资策略,同时,有效发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参与公司治理的作用,发挥其“所有者”的职责和权利,通过私下沟通、代理投票和提出股东议案等方式积极参与和改进公司治理,加强对所持股企业管理者的监督,以保证投资的安全性和稳健性。
建立高效监管体制
陈佳贵指出,要建立高效的社保基金监管体制,要尽快不断完善和完备社保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法制建设,依法监管;要不断补充和扩大监管队伍,使其适应不断扩大的基金规模;要建立一个适应五项基本保险基金和多支柱社保基金运营的监管体制模式;要建立起多部门协同监管和齐抓共管的监管体系。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胡继晔建议,提高立法层次,建立完善的社保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体系。对投资运营加强监管,根据精算结果,由财政部为结余的社会保险基金发行利率、期限都最优惠的特种国债,以国家信用来保障基本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的安全、高效,彻底堵塞所有人觊觎社会保险基金的管道。与此同时,逐步放开个人账户养老金、企业年金投资资本市场,在确保安全性的前提下提高收益,保障基金持有人的未来。
胡继晔还认为,要借鉴金融业监管机构的模式,建立相对独立的社保基金监督管理机构,拥有独立于地方的人权、事权、财权,使社保基金监管系统有效发挥作用。对于个人账户养老金、企业年金投资品种的比例应进行严格数量限制;同时,要求投资机构遵守审慎经营规则,着重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产质量、资产流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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