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中学的李柯娟老师已通过地市自行组织的“代转公”考试成为公办教师。王辉摄 |
广东解决代课教师问题新举措:“代转公”招考下月报名
●我省首次在欠发达地区代课教师中招录公办教师
●明年1月10日考试,任教边远地区或教龄长可获加分
●考试科目为《教育教学基础》和《教育教学技能》
●11月25日前公布招录名额
●报名时间为12月1日—5日
●未通过考试者可免费参加全省培训
■新政速递
广东解决代课教师问题再有实质性举措出台———在经济欠发达地区中小学代课教师中首次招录公办教师。
昨日(6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招录工作在广东经济欠发达地区进行,凡2008年9月1日前,在本县域内(对因行政区划调整改变的县区可沿用原县域范围,下同)公办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连续代课一学年及以上,现仍在教学岗位上代课的代课教师均可报考。
据悉,这是自1986年对民办教师实行“关、转、招、辞、退”后,全省首次统一组织的“代转公”考试,率先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招录。考试时间为2009年1月10日。
未到退休年龄均可报考
今年初,一些代课教师言辞尖锐的网帖引起省委书记汪洋的高度关切,并在教师节前夕再次要求:力争在两年内解决全省代课教师问题,作为教师节的礼物。
为了让这份礼物早日“兑现”,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编办及省劳保厅下发了《关于在经济欠发达地区中小学代课教师中首次招录公办教师的通知》,明确2008年9月1日前,在本县域内公办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连续代课一学年及以上,现仍在教学岗位上代课的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代课教师可报考此次“代转公”考试。
此外,报考者还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暂未取得教师资格和未通过首次招录考试的代课教师,可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免费培训,并参加下一次全省统一组织的“代转公”招录考试或各地组织的转岗考试(考核)。
省级以上优秀教师免试
据了解,综合考虑各种实际情况后,此次“代转公”的招考也有“照顾政策”:对在代课期间获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个人荣誉称号(包括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的代课教师,可免试招录。
此外,对在边远地区农村学校代课、代课时间长、工作表现优秀的中小学代课教师在“代转公”招录考试成绩基础上予以适当加分。
市、县(市、区)根据调查摸底的情况,充分考虑参加首次“代转公”招录考试代课教师的数量,按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三个类别合理确定“代转公”教师招录名额,并于2008年11月25日前公布招录名额。
报考教师无需任何费用
以往也有个别地市自行组织“代转公”考试,但全省范围规模的“代转公”考试在广东还是第一回,市、县(市、区)教育局将于2008年12月1日-5日组织所辖中小学校符合招录考试条件的代课教师的报名工作。
对于早前有代课教师所担心的考试费用问题,通知也明确:经济欠发达地区中小学代课教师参加全省招录公办教师考试,个人不需缴纳与考试有关的任何费用。
链接
统一考试2009年1月10日上午9:00-11:30和下午2:00-4:30组织考试,考试科目为《教育教学基础》和《教育教学技能》,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
公布成绩1月21日,省教育厅、省人事厅将分别在其官方网站(省教育厅:www.gdhed.edu.cn,省人事厅:www.gdrst.gov.cn)上公布考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
张榜录取1月23日,市、县(市、区)教育局根据招录名额,对考试成绩(不含加分)达到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代课教师,分小学、初中和高中,按考试成绩(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含符合免试条件的代课教师),并张榜公布。同时,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组织体检,凡体检合格人员均为拟招录教师。
缺额补录对因体检不合格或其它原因取消资格出现的缺额,根据考试成绩(含加分)分小学、初中和高中,由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的代课教师考试成绩(不含加分)也必须达到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
招考范围
汕头、韶关、湛江、肇庆、茂名、惠州、梅州、汕尾、河源、阳江、清远、潮州、揭阳、云浮14个市及江门恩平市的市、县(市、区)
加分条件
9月1日前,在边远地区农村(指乡镇以下,不含乡镇)学校连续代课年限满2年的加0.5分,连续代课年限超过2年的,每增加1年累加0.5分,在边远地区农村学校连续代课年限加分最多不超过10分。
9月1日前,连续代课年限满5年的加1分,连续代课年限超过5年的,每增加1年累加1分,连续代课年限加分最多不超过10分。
对在代课期间获县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个人荣誉称号的代课教师,加5分;获市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个人荣誉称号的,加10分。表彰奖励加分不累加,以代课教师曾获得的最高个人荣誉称号计算。
以上3类加分可以累加,加分总计最多不超过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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