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中奖一样兴奋”
与这些单个的行为相比,职业抓贼团队的出现,在更大程度上对犯罪份子产生了威慑。
朱学明介绍,县城一些年轻的摩的司机开始组成一个个小团体,平时开摩的,一旦发现抢劫、抢夺者,就立马联手抓人。
一个由部分退伍军人组成的职业抓手团队,在邵东引起了广泛的注意。
这个职业抓贼贼团队来自多个政府部门,他们“作战”的时间主要是晚上、周六、周日,每次出动至少两三个人一组,专门去公交车、菜市场等地方反扒。到目前为止,他们已经抓了6个扒手。
“这已经成为我们的爱好了。”一职业抓贼团的组长郭元(化名)笑着说,休息时别人打麻将,他们就上街到处逛,如果抓了一个扒手就感觉像中奖了一样,特别兴奋。“我们不是专门为钱,但是经济上有了保障心里会更有底。”
另一支庞大的职业抓贼队伍,是由李世伟牵头的邵东工商联两市镇分会。该分会成立于1997年,成立之初就组建了巡逻队,成员全部是经营户,其中不仅有省市级人大代表,甚至还有全国人大代表。
记者见到李世伟时,52岁的他正驾着一辆喷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字样的汽车,从市场赶来。在他的组织下,市场共有65名经营户,每天分两组轮流执勤,执勤时间是当天晚上的10时到第二天早晨的6时,执勤范围包括两市镇所有市场和社区。这一范围,基本上覆盖了红土岭派出所治安管理的范围。
4月16日,两名在长沙火车站混迹多年的老扒手回到邵东老家休息,想顺手牵羊一把,不料刚下手就被李世伟等人抓住了。经公安部门审讯,两个扒手还是师傅级别的。5月1日,一个男青年抢夺一条金项链后想跑,又被李世伟等人抓住。
8月5日,他们听说一个菜市场出现了抢夺耳环的案件,第二天就去设伏,没想到真的抓了个抢夺疑犯,而且正是前一天作案的同一人。
“他们忙时做老板,闲时抓贼。”朱学明笑称:“老板们可不是冲着钱来的。”
现在邵东到底有多少职业抓贼团队?朱学明说他搞不清楚。“我自己去反扒时,也不知道是不是还有别的反扒队伍在那里,甚至可能几个队伍的人同时在一辆公交车上。”
这些职业抓贼手轮流辗转于公交车、菜市场等地方,令扒手们防不胜防。
邵东一家超市的服务员宁荷说,以前她晚上根本不敢出门,现在基本上可以放心地出去了。
治安新政不能突破法律界限
邵东此举推出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争议。
持肯定观点的人认为,现在存在一种认识上的误区,认为政府部门不应该鼓励人们见义勇为,对不法分子作斗争,而应该鼓励人们“见义智为”,以减少不必要的伤害。应该说,这种想法没错。但是,见义勇为和“见义智为”之间,很难有一条界限。实际上,鼓励见义勇为,并不是一味地鼓励“蛮勇”。从这个意义上讲,邵东重金奖励见义勇为者的方式,以鼓励公众参与治安管理,显然是一种明确而有力的引导和激励。
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胡星斗认为,如果邵东的做法放在社会动荡时期,不失为一个良策,但放在现在就没有推广的价值。邵东采取这种运动式的做法,只能说明当地对违法犯罪打击的力度不大,缺少行政作为,以致将本应属公安机关的职责,一股脑儿推给老百姓。再说,老百姓未经专业训练,参与打击违法犯罪,势必会给其带来生命威胁。因此,只能鼓励老百姓积极举报,而不能鼓励全员参与打击犯罪分子。
湖南南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曾颜璋的观点则颇为尖锐,他认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 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由此可知,普通公民没有执法主体资 格。打击犯罪分子,不能由普通公民去抓,更不能以奖赏的方式去鼓励。
同时,邵东的这一做法表明,司法机关转嫁了自身的执法责任。司法机关以奖赏的方式鼓励普通公民打击犯罪行为,将本应由自己承担的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的行政职责,转化为普通公民的牟利行为,这突破了法律的界限。
从传统思维的角度理解,见义勇为是一种道德层面的自觉行为,对邵东治安管理的改革,有人认为这是将见义勇为的自觉行为与经济利益挂起钩来,是被商业化了的见义勇为。打击“两抢一盗”本是公安部门的责任,现在却要普通老百姓来做,警方的责任到哪里去了?配备专车、警棍、手铐等专门器械,如何防止职业抓贼手滥用权力?也是一个受到各方普遍质疑的问题。面对这些质疑,作为邵东治安管理改革的倡导者,朱学明会有怎样的回答?
总会有争论,关键看效果
——对话质疑声中的朱学明
法制周报:能介绍一下邵东见义勇为基金会资金的来源吗?
朱学明(以下简称朱):见义勇为基金并不是我们推出这项措施后才成立的,以前就存在,只是资金规模比较小而已。其资金来源有三个方面,即财政拨一点,民间捐一点,老板赞助一点。
法制周报:按照邵东县出台的这项措施,今年将奖励一大批见义勇为者,这笔资金的规模大概是多少?
朱:县委县政府给我的权限是50万元,如超过这笔数字,还可以向基金会提出申请,以扩大规模。从目前的情况来看,50万元肯定不够,已经发了32万元,现在还要发22万元,后面还有两个月,估计要六七十万元。
法制周报:你如何看待外界对职业抓贼手就是为钱而来的一些质疑?
朱:过去,当犯罪分子作案时,由于没有保障,群众参与的主动性不够。现在,有了无记名投保和治安奖励后,大家没有了后顾之忧,积极性提高了,效果更好了。
法制周报:有人提出,打击“两抢一盗”本是警方的责任,你们这样做,是不是意味着警方的办事效率差?
朱:今年邵东公安已连续3年侦破了所发的全部命案,效率是相当高的。(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4802117)人民群众对不法分子的违法行为进行见义勇为,是我国法律所提倡的,警方和民间力量是相辅相成的两个部分。
法制周报:如何防止见义勇为者借用政策牟利,甚至参与违法犯罪?
朱:我们界定的范围有三个,即抢劫、抢夺、盗窃等犯罪行为,而这些行为的受害者都是普通老百姓。一般而言,犯罪嫌疑人所能得到的利益都很低,他不可能给他们(指职业抓贼手)什么好处,即使有,与少则2000元,多则一万元的奖励相比,要小得多,没有人会为了那些小利失去大义与大利的,这就从制度设计上保障了政策的顺利执行。
法制周报:与警方办案相比,群众参与打击“两抢一盗”,在资金投入方面有什么明显的优势?
朱:今年以来,我们通过见义勇为者的行为逮捕了140多人,又通过突审这140多人,破获了80多起案件,逮捕了40多个相关犯罪嫌疑人,这些成绩的代价就是32万元见义勇为奖金。
与公安的破案成本相比,前者不到后者的十分之一。如我们去年抓捕一个杀人犯罪嫌疑人,三下广东,总共花费20多万元。而今年发生在廉桥镇的一桩命案,一个72岁的老人在事发后就紧紧抱住犯罪嫌疑人,在群众的帮助下将其送到警方手中,我们奖给他5000元,这就是全部的费用。
法制周报:社会效果如何?
朱:与经济账相比,社会效益这笔账更加巨大,一是人民群众对犯罪行为的自觉防范意识更强了;二是形成了一种人民群众的包围圈,对犯罪分子是一种无形的威慑;三是减轻了公安部门的压力,让他们腾出更多的时间办一些疑难案件。事实证明也是如此,邵东警方实现了连续三年命案全破,在全省领先。今年前7个月,邵东县刑事发案率下降34.54%。在湖南省统计局民调中心组织的综合治理公众测评中,邵东县在全省排名由去年同期的123名进入到90名。这是近年来邵东第一次进入前100名。
外界对此有一些看法,这也很正常。一个新的事物的出现,总会有争论,但争论到最后,关键还是要看效果。我们用事实表明,这种探索是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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