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忽冷忽热,天津市患呼吸道、心血管疾病的患者有所增加。昨天(11月6日),家住河西区利民道的张大娘又犯病了,家人想把老人送到“三甲”医院住院治疗,但由于医院床位紧张、患者病情不严重,医生建议他们到社区医院住院,这让张大娘一家觉得挺别扭。
每到冬季,住院的患者相对较多,而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天津市三甲医院几乎都是“一床难求”,住院者以老年人居多。据了解,从今年1月1日起,本市居民可享受城镇居民医保。据介绍,市民可在三级、二级、一级定点医院享受城镇居民医保,学生、儿童以及70周岁以上老年人在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最高。可见,此举正是为了将更多市民引向社区医院就医。但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本市共有三级医院35家,二级医院8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5个。不同层次的医院,病床使用率形成鲜明对比:三级医院的病床几乎超负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病床的使用率却不到三级医院的一半。面对“一床难求”的三甲医院和床位“富裕”的社区医院,为什么有那么多人非要挤破脑袋要去住“大医院”呢?
原因一 对社区医院医疗水平不放心 前不久,家住和平区电台道的李奶奶患了蜂窝组织炎,大腿内侧长了一个芒果大小的肿块,并且已经化脓。由于老人已经86岁高龄,行动不便,家人带李奶奶来到本市两家最大的三甲医院,希望老人能够住院治疗,并做一下全面检查。李奶奶的儿子告诉记者:“老太太上下楼实在不方便,这两次检查我们都是几个人轮番背着她,每折腾一次老人都觉得心脏受不了。与其这样,还不如住院检查,看看还有没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但两家医院都没有床位了,而且这种病也达不到住院条件,医生让到附近社区医院进行治疗。”
对此,李奶奶一家犯了难:“我们希望老人能够住大医院,这样既可以全面检查,又不用来回折腾换药。老太太都这么大岁数了,社区医生的能力可以吗?住社区医院能放心吗?”
原因二 三甲医院有专人照顾老人 与李奶奶不同,还有的人让老人住三甲医院,是为了得到更好的照顾。“让老人住在大医院,有专人照顾,还有营养配餐,价钱比养老院还便宜,多合适啊。”在本市一家三甲医院的病房内,一位患者家属这样对记者说。如今,本市一些三甲医院推行了病房无人陪伴制度,并配备营养食堂,初衷就是为了给患者创造更好的就医环境。然而,随着这项制度的发展,住院病人中老年人越来越多,住院时间也越来越长,甚至出现了够条件出院仍留院的现象。去年春节前,一家设有无人陪伴制度的三甲医院进行了一项统计,留院过春节的患者平均年龄82.5岁,病房里“留守”的几乎都是老人。
原因三 产妇生孩子首选大医院 另外,随着生育高峰年的到来,三甲医院的产科病房更加爆满。记者在采访中经常听到这样一句话:“一辈子就生这么一次,多花点钱也得住大医院。”
27岁的小张在市中心妇产医院刚刚生下了一个男孩,她告诉记者,自从怀孕后,家人早早就找了熟人,无论如何也要在天津市最好的医院生。小张说:“我倒是没有什么太高的要求,但是老人不放心啊。他们担心生产过程会出现什么问题,一般医院处理不了。”小张的母亲在一旁笑着说:“当初我生她那会就是在家门口的医院,可到了闺女生孩子就觉得不放心了,总觉得应该去最好的医院。”
原因四 有些社区医院不能刷卡 如今,本市的三甲医院都实行了门诊联网,患者刷卡就医不必垫付资金,只需交付自己应交的费用,这一举措让很多市民觉得方便。“不是所有的社区医院都能刷卡,那样就有点麻烦了。”一名患者说。据了解,本市共有7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设498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目前,有59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277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实现了门诊联网。由于未能实现全市覆盖,使得部分市民更愿意选择“报销方便”的三甲医院。
解决方法 培养社区医生是关键
三甲医院“一床难求”,社区医院“冷冷清清”。针对这种现象,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老百姓不认可社区医院,是因为他们觉得社区医生对疾病的认识层面低,对病症诊断不明确,治疗效果不理想,而三甲医院环境较好,设备先进。如果长此以往,将会形成恶性循环,导致三甲医院超负荷运转,去社区医院的患者越来越少,造成医疗资源浪费。
“社区医生接触的病人少,没经验,能力当然无法提高了。”这位负责人说,双向转诊是方向,解决问题的关键,是要对社区医生进行培养。从下周起,本市将陆续实施一系列措施,提高社区医生的诊断和处置能力。首先,在全市范围内推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大医院间的双向转诊工作,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的目标。通过实施双向转诊制度,患者小病首诊在社区,不仅可以降低医疗费用,改善社区医院医疗资源闲置现象;病人在大医院经过住院急性治疗稳定后,又转诊到社区医院进行后继康复治疗。大医院解决了人满为患的问题,就可以腾出时间和精力,致力于解决疑难、急危重症。
另外,三甲医院的医生还要进社区、农村,对基层医生进行培训、指导。大学生毕业后也要进行相应培训,让社区医生水平得到提高,也让社区医院能够留住更多的人才。
新闻链接 社区医院看病报销60
%城镇居民医保制度规定,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全民医保参保人员的住院治疗费按照以下标准报销:在三级医院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在二级医院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在一级医院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60%。此外,学生、儿童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在上述各级医院报销比例的基础上增加5个百分点;70周岁以上老年人在二级和一级医院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增加5个百分点。(从竹) (来源:津报网-城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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