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宁波11月7日消息(记者曹美丽通讯员祝文权)扛着铁锹悄悄进山,到处寻找古墓后挖开找古董,挖到古董卖钱。家住浙江余姚丈亭镇的5个农民以为自己找到了“致富”的门路,在其村周边山区疯狂盗挖古墓,将其中一些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古墓葬被破坏,古墓中的文物被流失。
记者昨日从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得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已经作出终审判决,这5名农民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
今年3月,余姚丈亭镇派出所的民警得到一条线索:该镇龙丰村的村民董某等人经常在该村周边山区盗掘古墓,挖到不少值钱的古董。警方了解情况后,认为这几人有盗掘古墓葬的嫌疑,遂依法予以传唤。
据董某交代,今年1月25日的时候,他和村民方某等3人经商量,携带铁锹、铁杆、起子等作案工具,来到汇龙村太平湖的山上。3人找到古墓后,先用铁杆插入地下,确认墓穴为元朝之前,然后就用铁锹和起子挖开墓葬,将里面的油灯、古碗等随葬物品取出后销赃给他人,得款7万余元。他还继续交代说,因为挖到古董后,又有2人要求加入,一起去挖掘古墓。为此,他们5人多次到附近的山上寻找古墓、盗挖古墓,但是在多数情况下,挖开古墓很难找到古董。就在短短的一个多月时间,他们为了自己的私欲,一共挖掉了5座古墓,非法所得83000元。
浙江省文物鉴定委员会的专家对破坏的古墓进行现场察看,确定这些古墓葬分别属于唐、宋、明清时期,都是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古墓葬,被盗挖破坏后损失严重。
今年9月4日,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认为董某等5人为非法牟利,多次盗挖古墓葬,已经构成盗掘古墓葬罪,遂作出上述判决。判决后,因5被告人不服判决,向宁波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宁波中院经审理后,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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