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顾客到何女士的柜台买货,商场保安(右)就会上前阻止本报记者 阚旋 摄 |
保安柜前站
不让买东西
商场称起因是业户不服从管理,律师认为此举无法律依据
商场保安在柜台前站岗,不让顾客靠前买商品。这种怪事出现在位于长春市世纪大街的“爱兵商都”。为何如此?商场说这是在行使管理权。这合适吗?
业户
经理管理不妥引发争执
“我的柜台被商场封了,不让我经营。”柜台业主何女士说,她今年7月份在该商场租了两个柜台,一处卖服装,一处卖装饰品。其中,服装柜台因效益不好,解除了合同。
事情发生在半个月之前。何女士说:“每天都有保安专门看我的柜台,有顾客来,他们就给劝走,不让顾客买东西。”
保安
制止记者“买东西”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该商场二楼装饰品柜台,“甩货”的标识贴满柜台。旁边一名身穿保安服的中年男子说:“这柜台不让卖东西,快走。”见记者仍在柜台前,男子走到近前,“跟你说了,这个柜台和商场有问题没解决,现在不能营业,请你理解一下,别在这买东西了。”说着伸手推开记者。
见记者拍照,该男子情绪激动,欲抢夺相机。在记者要求下,该男子将记者带到商场办公室去见负责人。
商场负责人
业户不服从管理
商场的总经理姓王,负责管理的经理姓潘。
潘经理介绍说,她为该业户处理过几次事情,尽管她很用心做事,但该业户并不满意,对她产生了意见。
“我平时管她,她总是不服从。有两次我发现她在工作时间织毛衣,10月23日那天,她又在工作时间织毛衣,还躲着我,我说她和我打游击,并要按商场规定罚款,她竟然上来就把我的嘴唇抓破了!”潘经理说。
王经理介绍说,事情发生后商场向派出所报警,在调查后派出所按规定处理了。
商场规定,营业员不允许上班时间织毛衣、聊天等,违反者要按照规定罚款,不服从管理的要暂时停业整顿,等待问题处理完了才能重新营业。王经理出示了商场规定,上面确实有此类规定。
“我们是按照商场规定行使管理权。如果业户都不听从管理,随意打骂经理,商场还怎么经营下去?我们和该业户谈得很明白,她交纳罚款然后公开道歉,才允许营业。”王经理表示。
律师
商场规定缺乏法律支持
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刘继业律师认为,业户虽然与商场签订了合同,表示服从商场规定,但商场没有罚款和停止业户经营的权利,这种管理手段缺乏法律支持,商场可以规定何种违规情况下与业户解除合同,但不能无限期停止业户经营的权利,并以交纳罚款为解决问题的最终办法。
业户如有异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办法,并向商场索赔损失。
本报记者 李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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