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和谐奋进新宝鸡的奋斗目标,坚持把法制宣传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相结合,广泛开展农民工学法用法工,收到明显成效。
健全机制,推动农民工法制教育制度化。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充分认识农民工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民学法用法实施意见》、《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实施细则》,把法制教育纳入职业技能培训必修课,统一计划,统一实施,建立了90多个劳务输出培训基地,初步形成了以各级就业培训中心、技工院校为主体,各类职业学校参与的法制教育、转移就业培训体系。
突破瓶颈,找准农民工普法难的突破口。我市以43所职业学校为龙头,1907所乡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为骨干,找准农民工学法用法突破口,大力开展引导性培训,对外出务工人员重点抓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培训和职业道德培训。编印适合农民工学习的普法小册子,分发到农民工手中,使农民工了解掌握依法维权、依法办事的途径和相关法律知识,调动农民工学法用法自觉性、积极性。在20万人次的引导性培训农村劳动力和17万人次农村实用技术、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中开展了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培训,保障了农民工外出务工行前得到基本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
明确职责,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普法”的工作要求。我们以法制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以“法律六进”为抓手,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职能作用,建立健全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管理机制,做到管理与教育相结合,教育与服务相结合,广泛开展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农民工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的督导检查和考核。以“阳光工程”为平台,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围绕“培训一人,输出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强化管理,注重就业安置,对扶贫培训项目实施目标责任制管理,与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合同,确保了培训质量。
拓展空间,形成农民工学法用法工作社会合力。每年四月份法制宣传月和节假日,组织力量到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公共场所,经常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免费发送学法资料,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加强同农民工输入地的联系,选派人员到农民工务工比较集中的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地看望、了解农民工工作、生活情况,协调处理农民工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提供法制宣传服务和法律援助。近年来,我们向社会公开了法律咨询电话,安排专人接待,受理案件手续从简等措施,解答法律咨询6868人次,办理农民工事项792件,有力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