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法律素质的高低,对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提高执政水平至关重要。同时,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对于整个社会和全体公民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质都具有积极的示范作用。开展“五五”普法以来,陕西省延安市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采取有力措施,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龙头,全力推动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持久、深入开展。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2007年,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拟定了中共延安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制度》、《工作联系制度》和延安市《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年度考核制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督查制度》等五项制度,经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通过后,由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全市贯彻执行,强化了各成员单位参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职能意识,进一步明确了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学法用法的责任,特别是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为其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是强化保障机制,确保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市、县(区)两级均建立了党委(党组)中心学习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规定各级党委(党组)每年都要组织领导干部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开展法制讲座2-3次。两级普法依法治理机构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工作团和普法讲师团的作用,积极为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安排授课、培训。“五五”普法以来,全市市、县(区)两级党委中心组共组织集体学法活动65次,参加人员2750人次;各行政执法部门共举办法律培训班560多期,参加人员13000多人次。学习内容涉及宪法、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公证法、劳动合同法、物权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
三是学考结合,以考促学,增强学法用法效果。依法治市(县、区)办公室每年都结合年度学法内容组织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并将考试成绩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抄送同级人大、组织和人事部门备案,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同时,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关于对提请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任命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规定凡提请市、县(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等部门人员,都要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试内容为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监督法等以及与拟任职务相关的专业性法律法规。实行这一制度,有力地促进了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活动的开展,切实增强了领导干部法制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