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石家庄11月8日电(记者杨守勇)河北省委七届四次会议近日通过的《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意见》说,为激励和保障农村干部安心农村工作,河北将推行以定职责目标、收入有保障、干好有希望、退后有所养为主要内容的“一定三有”农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推动优秀农村干部报考乡镇公务员工作,大大提高农村干部在职和退后的待遇。
按照这个意见的规定,河北将逐步提高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补贴收入,力争经过几年努力,达到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并推行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和完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正常离任后的生活补贴办法。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和党费补助等途径,形成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村干部待遇、党员干部培训资金保障机制。
为了推动农村工作,河北将实施新农村建设“领头雁工程”,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退伍军人、外出务工返乡人员中选拔村干部。培养选拔一批政治素质好、领富能力强、协调本领强的村党组织书记。探索村党组织书记跨村任职制度,实施农村干部“素质工程”,加大对农村基层干部培训力度。同时,河北将积极为他们提高政治待遇,将通过定向考录乡镇公务员、选任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等途径,每年选拔一批优秀村干部充实乡镇干部队伍。
据介绍,河北将继续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从2008年起连续5年,每年选聘300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并拓宽农村基层干部来源,鼓励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到村帮助工作,鼓励引导县直部门、乡镇机关退休人员和退居二线的领导干部回村担任党组织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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