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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辩论进行时:“以药养医”暂时难废除(图)

  日前,全国33家医药行业协会联署建议大修医改方案,称卫生行政部门要尽快与公立医疗机构脱离行政隶属关系。与此同时,有消息称,16部委组成的医改协调小组将在近期进行调整,国务院副总理将亲任医改协调小组组长,这一变动更是把这场辩论推向了顶峰。

  10月14日,1.3万多字的新医改方案全文亮相,舆论称之为“专、涩、绕”,无论是医改讨论专家还是公众都以“看不懂”表达了各自的意见。两年才难产下来的医改方案之所以得到这样的评价,在于各方利益和部门协调之难,在于方案以捏合方式出笼,各利益主体都以求各自诉求在医改方案中体现。


  一个月的征求意见期即将结束,在医改专家们看来,医改的关键性体制改革路径尚未清晰,某些改革思路模棱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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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办”不分

  难言监管


  “最重要的部分是要把"管办分开",不然,很难有公平的监管环境。”10月25日,在由全国工商联召开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座谈会上,亿仁投资集团主席孙启银称,方案对如何管办分开语焉不详,给地方操作留下了很大口子。

  所谓管办分离是指承担政府监管的政府机构不得办公立医院。

  日前,由全国33家医药行业协会会长联署的《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建议》(下称《建议》)已上交到医改协调小组。《建议》直言,征求意见稿“落实关于"管办分开"的医疗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的路线不清晰、制度设计不合理”。

  在医改方案征求意见稿中,医疗体制改革无疑是重中之重。一位接触医改方案制定的专家告诉《市场报》记者,十七大报告强调实行管办分开等“四分开”医改指导思想。而新医改方案却规定医院收入要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上缴,支出要经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这非但没有体现出分离的趋势,反而是越管越细。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表示,卫生部门的职责本应是替老百姓来管医院,但现在卫生部门却成了医院的“院长”,它代表的是医院的利益而不是老百姓的利益。所以在这方面如果我们卫生部门的位置没有站好的话,很多问题还是解决不了。

  《建议》还提出,卫生行政部门要从“办医院”彻底转向监管医院,转向规划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和监督医院,尽快与公立医疗机构脱离行政隶属关系;建立健全公立医疗机构的法人治理结构。

  《建议》的主笔、北京康派特医药经济技术研究中心主任李磊认为,对于医疗机构的出资和管理,应该由一个脱离卫生行政部门、独立的医疗资产管理部门来承担。只有这样,才能发挥卫生行政部门的刚性监督职能。

  2

  “以药养医”暂难废除


  医药分家,一个争论了多年的词汇。时至今日,依然处于胶着状态。在今年十七大报告中鲜明的指出了应实行“医药分开”的原则,这是对此前争论不休的“以药养医模式是否应取消”问题的一锤定音。

  医改征求意见稿也对“医药分家”给出了方案:改革药品加成政策,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公立医院要实行医药收支分开管理,探索有效方式逐步改革以药补医机制,通过实行药品购销差别加价、设立药事服务费等多种方式逐步改革或取消药品加成政策。

  医药行业协会搜集的数据显示,2007年全国医院门诊病人的人均药品费用仍高达总医疗费用的50%。

  《建议》指出,以药养医的体制仍然是百姓看病贵的主要根源,必须切断医院、医生和药品销售之间的直接利益关系。不彻底解决体制问题,改革意见就形同虚设,两年来16个部委的调研努力就会付之东流。

  对于废除“以药养医”的现实性,业内人士看法不一。据北京医药行业协会秘书长周玉兰介绍,《建议》拟定过程中,各医药行业协会人士也讨论过这一问题,最终的观点是“以药养医”暂难废除。而最直接的解决方法,就是将药房从医院剥离出来。

  那么如何剥离就是目前需要仔细探讨的问题。近几年,各地都纷纷尝试药房与医院的剥离,做法以“药房托管”为主。所谓“药房托管”,实质上是药房产权和采购权的分家,是采购权、使用权、审批权的分离,虽然达不到真正意义上的医药分家,但在目前环境下,药房托管是在“医药分家”的道路上进行的探索性的尝试。

  南京市药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医院药房被医药企业托管是国内许多地区进行“医药分家”改革的一种过渡模式。没有医院对药品经营的垄断,药价自然就会降下来。所有的药品都由一家公司采购供应,没有厂商、品种、价格之争,托管公司不愿、不敢、不需促销,药品回扣和临床促销费等也就自然消失了。一旦医院不再对药房存在依赖,医药分家的时机就成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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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投入难以到位


  如果“以药养医”真的不“养”了,那么另外一个问题就会随之而来:砍去药品这一医疗机构目前赖以生存的主要支柱后,谁来补偿医疗机构的损失?

  医改征求意见稿似乎给出这个问题的明确答案:建立和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机制。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要增加对卫生的投入,并兼顾供给方和需求方。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使居民个人基本医疗卫生费用负担明显减轻;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使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

  虽然各方一直呼吁国家加大对医疗保障的财政投入,但对于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大国来说,构建覆盖全民的医保体系所需的资金难以想象。

  的确,医改动辄几千亿元的投入谁来出,这是关键。经过多年的争论,国家终于明确“政府主导”的方向。但专家指出,财政投入仍然缺乏硬性指标。另外,卫生投入“地方政府承担主要责任”,很多穷地方的财政能否负担,也考验中央和省的转移支付力度。

  北京中医药大学管理学院院长、卫生经济学专家房耘耘教授告诉《市场报》记者,医改的进程与国家资金投入的多少、医疗体系的市场化程度有密切关系。如果国家投入不足、社会机制不健全,医改的进程必将放缓。

  回顾以前医改不成功的原因,我们不难发现,政府角色的不到位是不可推卸的责任。2000年,世界卫生组织在对成员国卫生筹资与分配公平性的评估排序中,中国位居第188位,在191个成员国中倒数第4位;2003年我国卫生总费用中政府投入仅占17%,企业、社会单位负担占27%,个人支付的高达56%。虽然过去政府从来没有否认保障公民基本健康是其不可推卸的责任,但并未承担到位。如果政府对医疗卫生的投入仍无任何硬性指标的话,再好的策略也无法取得预期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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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方权成重中之重


  有利益,就有博弈。有专家指出,这次的新医改方案,不仅关键性改革环节没能给出政策路径,而一些比较明确详细的写入医改方案的政策措施,也引来相关方的质疑。

  其中,争议最多的地方,发生在基本药物制度的设想上。原因很简单,只因为基本药物制度,改变的是药物生产、流通、定价等整个产业链条,调整的是一大批有组织的经济体的利益。

  医生在药品流通领域处于枢纽地位。同时医生是潜在的双重代理人,既可能是患者的代理人,也可能是药商的代理人。

  按照基本药物制度的设想,国家统一制定和发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要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确定使用比例。

  但是医生愿意配合吗?医生的处方权最终起决定作用,如果医生不愿意,一切的是空中楼阁。

  药品生产、流通、定价的混乱现象无疑最终都能追溯到医生的处方权。撇开医生的行为孤立地看待药品流通,就“药改”论“药改”,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不可能解决药价虚高问题。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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