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11-10 03:42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据新华社北京11月9日电(记者李亚杰)中国残联9日消息:中国残疾人就业得到进一步改善,过去五年间,全国城镇新增残疾人就业180多万人。
据了解,目前以残疾人保障法、就业促进法等基本法律为核心,以《残疾人就业条例》和地方性法规为骨干,以部门和地方性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为补充、基本覆盖残疾人就业主要方面的残疾人就业法律体系已初步形成。
各地在推进就业再就业过程中,把残疾人纳入公共就业服务和困难群体援助范围,不断加大服务和援助的力度,通过优先安排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社会保险或岗位补贴等措施,帮助残疾人就业。在劳动保障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初步形成,服务项目不断拓展。全国省、市、县三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达3127个,服务内容也由过去的政策咨询、求职登记、职业介绍等,向残疾人失业登记、扶助个体就业和农村残疾人从业、支持和帮助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职业技能鉴定等方面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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