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11月10日电 涉及机要费案被起诉的陈水扁夫人吴淑珍,在台北地院开庭17次称病不到庭后,又委请律师递状再度向北院申请解除她限制出岛、出海等强制处分,但遭法院驳回。法官在裁定理由中痛批她“延滞诉讼、浪费司法资源、藐视法律”心态可议。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特侦组认为,吴淑珍明知申请解除“境管禁令”屡遭驳回,为何又以相同理由申请,令人不解?而申请的时间,正巧是陈水扁到各地“取暖”,一再预告他及家人将被收押,两者关联性,引起特侦组的质疑。
吴淑珍申请状指称,因身份及身体状况因素,几乎足不出户,并无出岛、出海之可能,所以没有限制出岛、出海之必要。她在第一次出庭送医后,都经医师诊断而请假,她在今年“立委”选举、2008选举,虽然外出投票,但时间极为短暂,且当时法院未通知她出庭,法院不能以她能外出投票,就认为她有“境管”必要性。
吴淑珍并称,马英九涉特别费贪污案,法院未曾将马英九限制出岛、出海,对同一性质案件竟有不同处理方式,法院作法不符比例原则,还有违人权保障及公共利益。
北院合议庭收到吴淑珍二度申请解除“境管”书状后,未征询公诉检察官的意见,11月初直接就驳回申请。公诉检方在事后收到合议庭送来的裁定书后,才知悉此事。
裁定书指出,合议庭通知吴淑珍在9月19日出庭,并请台大医院专业评估,及适当医疗支持,但吴却在前一天晚间7时30分委由律师递状请假,未获合议庭允准下,擅自不到庭。
合议庭认为,吴淑珍“有意延滞刑事诉讼进行,不惜浪费有限司法资源、藐视法律之心态,彰彰显明”。因此,吴淑珍有利用出岛、出海之方式,逃避刑事诉讼程序之可能性,依法予以驳回。 (来源:人民网-台湾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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