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莫小松记者近日从有关部门获悉,今年上半年,广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全区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等衡量社会稳定的重要指标持续下降,全区社会公众安全感(基本安全以上)为82.86%,比2007年上半年增加0.86个百分点。
广西为了解决长期困扰全区的社会稳定问题,实施了“一岗双责”工作管理责任制。即:社会治安问题涉及的自治区人民政府7位分管副主席是第一责任人,相关部门分别作为解决问题的责任牵头单位,单位一把手是直接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责任牵头单位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案,并督促贯彻实施,责任牵头单位负责落实相关问题的解决措施,其他配合单位各负其责,给予全力支持协助。自治区党委规定,凡因相关问题没有解决而引发影响社会稳定重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领导“一岗双责”的落实,改变了过去政法综治部门单打独斗的被动局面,使长期困扰全区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逐步从源头上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