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11月10日电 高雄市李姓高中女生应林姓死党及林的陈姓男友邀请同游垦丁,三人共宿一室玩“大老二”,言明输者脱衣,先脱光者要与陈姓男子做爱。李女两度春风后,却控告林女与陈姓男子性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少年法庭调查发现,李女事后还在部落格写下“我的难忘垦丁旅行”,认为她未遭强迫,谕知不受理。
至于林女的陈姓男友因已成年,涉嫌妨害性自主部分,另由屏东地检署侦办。
十七岁的李姓高二女生提告表示,八月间,应同龄林姓女生邀请,与林女已21岁的陈姓男友同游垦丁。当晚三人在饭店拿纸牌玩“大老二”游戏,言明谁输就脱一件衣服,先脱光者要当场“炒饭”,林姓死党与男友先输,两人依约亲热,她在旁观看。
李女表示,后来三人再玩,这回她输了,林姓女生同意她可与陈姓男友上床,她没有经验,很快完事。游戏结束后,林女与男友同床共眠,她睡另一张床,睡梦中先被林女压住上身,再由陈姓男子性侵她。她认为受辱才向警方报案,警方调查后,因林姓女生未成年,移屏东地方法院少年法庭,陈姓男子移地检署侦办。
少年法庭调查,林女邀李女同游前,即告知要共宿一室玩“禁忌游戏”,李女点头才同行。陈姓男子向法官说,事后他觉得有点愧疚,曾写了一张“很不好意思,害你失身”等语的道歉字条给李女,李女写了一张回条说,“没关系,我只是紧张一点,没有不舒服”。次日三人去玩水上摩托车途中,李女还高兴地与遇到的同学打招呼。
法官认为,李女当时如果觉得被性侵,应会向同学求助,但李女还继续与林、陈去玩,还在部落格写下“我的难忘垦丁旅行”,叙述令她“快乐而难得”的经验,显见李女是自愿与陈发生关系,因而谕知不受理。 (来源:人民网-台湾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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