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心遗弃女儿 父亲被判刑
近日,安徽含山县人民法院以遗弃罪一审判处含山人张俭来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目前,被其丢弃的女儿仍然下落不明。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张俭来是我省含山县人,1999年与苏某结婚,2005年11月9日在含山县生下第二个女儿小明(化名)。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俭来对负有抚养义务的女儿拒绝抚养,且在女儿生病期间将其遗弃,情节恶劣,构成遗弃罪。由于被告人张俭来案发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表示自愿认罪,其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杨相来)
稿件来源: 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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