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行长伪造存单
取走储户
119万被判8年
据《贵州都市报》报道 银行行长王燕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用强制挂失等手段,将储户的钱款转账或取走。日前,云岩区法院一审以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判处王燕有期徒刑8年,处罚金5万元。
据了解,被告人王燕,现年34岁,捕前系贵阳市云岩区农村合作银行支行行长。经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4月至2008年1月,王燕在担任行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是将储户的定期存款强制挂失,或是采用销户、挂失、伪造存单的手段,将钱款转账或取走,12次将不同储户的119.9万元挪用。2008年2月27日,王燕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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