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0日电 台湾高雄市一名李姓高中女生,向警方控诉遭好友的男友性侵。李某8月间应林某和林某的男友陈姓男子邀请,一起赴垦丁游玩。三人在垦丁的夜晚玩牌,说好输的人脱一件衣服,全裸的人要跟陈某做爱。
李某在两次做爱后,回到家中自觉受辱,告对方性侵。
据台湾媒体报道,当晚林某先输,当李某的面和男友做爱,之后换李某输了,李某就和陈某做爱。游戏结束后,林某和男友床共眠,李某则睡另一张床,睡梦中林某压住李某,陈某则和李某再度发生关系。
李某事后不甘心,向警方报案。警方调查后,因林某未成年,移送屏东地方法院少年法庭,陈姓男子则被移送地检署侦办。
但法官发现,三人出游前,曾告知李某要玩“禁忌游戏”,而在事后,陈姓男子曾写字条“不好意思,害你失身”字条道歉,李某还回应“没关系,我只是紧张一点,没有不舒服”;在垦丁游玩时,李某巧遇同学还开心打招呼。
因此,法官认为,若李某被性侵,应会向朋友求救,但李某没有,事后还在博客中写下“我的难忘垦丁旅行”文章,内容谈及过程难忘又快乐,因此认为李某是自愿与陈姓男子发生关系,谕知不受理。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