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石家庄11月10日电 记者来信:不应只考核财政收入 更应考核工商税收
新华社记者梁栋
一个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增长速度,目前常常用GDP、财政收入规模和增长幅度来证明。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一些地方干部对现行的考核办法有不同的看法,他们认为,考核一地经济的发展状况,不应只看财政收入,更应看工商税收。
河北省元氏县县委书记李义增对记者说,按照目前的统计口径,财政收入内容过于广泛,除了一地工商企业和工商个体户所缴纳的地方税收外,还包括资产处置收入、部门收费和罚没收入、土地出让收入等,而其中的许多名目是一次性收入或财富再分配的结果,并不能真实反映一个地方的财富创造能力。只有作为市场主体的工商企业和工商个体户按照税法规定所缴纳的税收,才能真实反映一个地方市场主体的创造力、活力和发展潜力。
他说,以部门收费和罚没收入为例,由于一些地方的有关部门可用资金与其收费和罚没收入多少挂钩,实际上鼓励部门多收费多罚没,就很容易导致经营环境恶化,不利于市场主体培育和成长;而土地和资产出让处置则属于一次性收入,这个名目下的收入大小根本不能反映一个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增长速度。
在围绕这个问题进行的深入采访中,记者接触到的一些地方干部建议,应细化财政收入考核指标,不要笼统地看一个地方财政收入的大小,还要看工商税收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一般预算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以及可用财力规模和增长幅度。如此细化了的财政指标体系,不但能反映一个地方的财富创造力、经济结构优化程度,还能反映这个地方的经济发展潜力。
记者认为,全面完整的财政指标考核体系能够引导地方政府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着眼长远,脚踏实地,培育财源,推动地方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