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不同房 丈夫上法院
要求赔偿婚礼花费4万元,并索赔精神、名誉、青春损失费5万元
早报讯(金牛法 记者 王了)结婚刚一年,本该恩爱相处,朱磊却一纸诉状递到法院,要和妻子李丽离婚,理由是李丽不尽为妻之道,不愿与他同房。
妻子不同房 丈夫要离婚
2007年6月,在朋友的介绍下,朱磊与李丽相识,11月5日领取了结婚证。“结婚后,我们的感情还是很好,但惟一让我难堪的是,她竟然不愿意和我同房!”朱磊说,他每次提出亲热的要求,李丽总找借口不肯与他同房。两人为此常常大吵大闹。“最过分的是有一次吵架后,她竟然说‘如果你实在熬不住了,就去找小姐嘛’。”
“这是什么话嘛?当妻子的竟然让丈夫去找小姐,太荒唐了!”朱磊说,最令他想不到的是,为了避免见到他,李丽竟找外人把他的钥匙抢了,不让他进家门。
丈夫:怀疑妻子有生理缺陷
“她肯定是有生理缺陷,婚前怕我知道所以才瞒着我。”对于妻子不肯同房的原因,朱磊一直想不明白,直到有一天突然想起婚前的一个细节。“结婚前几天,我喊她去做婚检,她就推说不舒服,不想做。”鉴于此,他没再强行要求。“如果不是身体上有问题,她为啥子不敢去做检查呢?为啥子又不肯与我同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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