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28座千年古墓遭破坏省文物局追查真凶 望司法介入
省文物局替28座千年古墓查真凶希望司法介入,当地政府严查,将出台新法
三湘都市报11月10日讯(记者 李鹏)本报关于郴州28座古墓遭到破坏的报道(详见11月7日A3版)一经报道,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反响。
陈远平透露,为防止类似事件发生,省文物局计划出台“地下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目前该项目已经列入省政府法制办的调研计划。
【表态】将对此事追查到底
陈远平表示,“‘保护文物人人有责’是写入国家法律的,郴州事件明显是违法的,出现这种情况要么是不知道,要么就是明知故犯,有某种利益在内。”省文物局会对此事追查到底。他强调,“文物保护可以为基础建设开道,但绝不能让路。”
“按照《文物保护法》,基础建设动工之前,必须首先由文物部门对施工地进行地下文物调查、勘探。一旦有所发现必须进行抢救性的考古发掘之后,工地方可动工。”陈远平还举了个例子,“长沙的三国吴简最初发现也是从垃圾堆里捡出来的,事情闹大了之后才停的工,严格来说,三国吴简的发现并不是按照考古程序进行。这样的遗憾不应该,也不允许再发生。”
但是,陈远平遗憾地表示,“目前,只有省级以上的重点建设项目,会在开工前主动要求文物部门进行调查、勘探。至于市县的这些小工程,比如住宅,几乎没有人主动申请考古调查。”
【原因】保护文物不是“绊脚石”
陈远平分析,郴州之所以出现这么严重的地下文物人为损毁的事件,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反映出的是文物保护意识不强,尤其是涉及到相关单位负责人的文物保护、法制意识不强。”
湖南是一个地下文物大省,从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至今,每年评选的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湖南目前共占据了9个。之前评选的中国20世纪重大考古发现,湖南占据3个。“湖南任何一个地方动土都有可能发现改写、补正历史的重大考古发现。谁敢保证,湖南的地下,不会再出现一个马王堆汉墓,甚至比马王堆汉墓级别更高的文物群?”
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建设与保护两者之间的关系处理就变得很重要了。有些人一提文物保护就说阻碍了经济建设,甚至某些基层文物保护工作人员被说成了是当地“经济建设的‘绊脚石’”。
陈远平表示,一方面保护文物可以为基础建设开道,但不能让路!另一方面,文物保护下来,为当地为子孙后代留下宝贵的文化遗产,从这一层面上来说,保护文物不但不是经济的“绊脚石”,还是经济发展的“催化剂”。资料显示,2000年以来,湖南全省各级文物部门配合重点建设项目500余项,共抢救、发掘古文化遗址3万平方米、古墓葬3000余座,出土文物15万余件。
【解决】前置审批的立法是关键
陈远平表示,郴州事件还暴露了文物部门存在执法难的问题,“郴州的文物管理部门曾多次与施工方进行交涉,但执法力度弱,且涉及应追究刑事责任,因此,依据《文物保护法》相关条例,我们希望司法部门和我们一道介入调查此事。”
谈及解决办法,除了从意识、观念上提高文物保护的理念之外,陈远平还表示,应当加强地方的立法和行政审批制度,使地下文物的调查、勘探全面进入各级政府的政务中心,列入前置审批。陈远平告知记者,目前省文物局联合省人大、省法制办正在制定一个本省“地下文物保护管理办法”,该项目已经列入省政府法制办的调研计划。□事件回放郴州28座古墓惨遭黑手
今年以来,郴州28座战国、汉代墓葬因违规建设遭到损毁。文物管理局从大量建筑垃圾中刨出了西汉精美的文物。而一些西汉陶罐成了孩子的玩具。
郴州市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站“山水华庭住宅小区”工地。6月初刚刚开工不久,郴州市文物管理处就在这块被挖空的平台发现了一座汉代砖室墓,当时下达了“停工通知书”,告知建设方,需经我们对墓葬发掘后才能再动工。但是一纸文书如石沉大海,郴州市文物管理处没有接到建设方的任何回复。
6月18日。文物管理处在该工地路边的一堆建筑垃圾中发现了大量的陶片、碎的墓砖。在垃圾中清理碎陶片,结果一下就发现了一对耳珰。记者在文物交流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证书上看到这样的鉴定意见:“此玛瑙耳珰,工艺精巧,色泽鲜明,造型完整,为汉代随葬器物。具有较高研究价值,经鉴定为三级文物。”
就是在这种情况下,9月,不理会文物部门的“停工通知”,该工地再次违规施工,又一座汉代墓葬损毁殆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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